第1條:室內(nèi)滿堂腳手架搭設應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搭設。
第2條:滿堂腳手架的縱、橫距不應大于2m。
第3條:滿堂腳手架應設登高措施,保證操作人員上下安全。
第4條:操作層應滿鋪竹笆,不得留有空洞。必須留空洞者,應設圍欄保護。
第5條:大型條形內(nèi)腳手架,操作步層兩側(cè),應設防護欄桿保護。
第6條:滿堂腳手架的步距,應控制在2m內(nèi),必須高于2m者,應有技術(shù)措施保護。
第7條:滿堂腳手架的穩(wěn)固,應采用斜桿(剪刀撐)保護。
第8條:滿堂腳手架不準采用鋼、竹混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