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內容:
為了保障施工人員的安全,預防工人在施工期間因工傷亡事故的發(fā)生,本著“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和生產須安全的原則,對竹口隧道進口橫洞開挖、支護施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設計情況
竹口隧道位于浙江省麗水市慶元縣境內,起于竹口鎮(zhèn)上垟村附近,止于竹口鎮(zhèn)蔡雙村附近,全長5116.9米,單線單洞最大埋深約426米;三分部負責計劃施工2715.9米,里程DK191+242.1~DK193+958,竹口隧道進口工區(qū)設置一座進口橫洞,橫洞全長130米,與竹口隧道正洞DK191+300相交,Ⅲ級圍巖HDK0+040~000共長40米, HDK0+040~030采用單車道無軌運輸斷面尺寸, HDK0+030~000段加寬以便于錯車、會車,采用雙車道無軌運輸斷面尺寸,綜合坡度5.49%。
2、存在重大安全風險源情況
(1)觸電;
(2)高空墜落;
(3)坍塌;
(4)機械傷害、物體打擊等。
3、安全技術措施
工區(qū)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做到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3.1新工人進場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教育,做到三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正確使用三寶,遵守操作規(guī)程,遵章守紀,提高安全意識,提高工人主人翁責任感和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記住血的教訓,認真執(zhí)行國家和地方安全生產規(guī)定,未經培訓工人不得上崗。
3.2進場設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對不合格的設備禁止進場,進場設備做到有記錄、有檢查,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設備操作人員要遵守操作規(guī)程。
3.3本項安全技術交底主要預防四大傷害:物體打擊、坍塌、機械傷害、高空墜落,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機械開挖前應發(fā)出信號,在挖掘機臂桿回轉范圍內不允許進行其它作業(yè),要保證開挖邊坡的安全系數,邊坡大小要適當,根據挖方深度、土的物理性質,按規(guī)定確定放坡坡比,保留挖掘機作業(yè)平臺,在挖掘機工作范圍內不允許進行其它作業(yè),挖土時曲上而下逐層進行,高邊坡下方不允許進行任何設備及人員擺放和停留。有車輛通行和人群過往密集的地方要設專人指揮,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無牌、無證、報廢車輛嚴禁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酒后駕駛車輛和機械設備。車輛在施工便道上要慢行,裝卸土方車輛倒土方時離坑邊不小于2米,經常檢查車輛的制動、轉向等性能,確保車輛正常運轉。
3.4配電箱及開關箱采用防水產品,并安裝漏電保護器,執(zhí)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和“一箱一漏、一機一閘”的原則。
3.5開挖安全技術措施:
3.5.1司鉆人員到達工作地點時,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頂板及兩幫是否牢固,如有松動巖石應立即加以支護或清除。
3.5.2照明充足,工作面嚴禁使用高于36v電壓的照明線路;
3.5.3風鉆及電鉆鉆眼前應對設備工具作下列檢查,不合要求者立即修理或更換。
3.5.4站在預留核心土上鉆眼時,應注意石碴的穩(wěn)定,防止操作中坍滑傷人。
3.5.5使用帶支架的風鉆打眼時,應將支架安置穩(wěn),避免滑移,沉陷,傾倒。
3.5.6在洞口或適當處所,宜設置急救材料儲備庫,儲備防火、防水、防毒器材,支撐用料、各種適用工具等所儲備的各種器材應保證數量和質量,不得隨意挪用,使用后隨即補足數量。
3.5.7所有進入隧道工地的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配帶安全防護用品,遵章守紀,聽從指揮。
3.5.8火工品領用時,需由持證的爆破人員去領取,如果當次爆破未用完,需立即退回炸藥庫,不得私自留存。
3.5.9炸藥和雷管不得同車運輸,搬運時亦嚴禁一人同時搬運雷管和炸藥。
3.5.10裝碴作業(yè)應在規(guī)定支護進行完畢后進行,隧道內碴堆必須灑水濕透。
3.5.11車輛運行前應確保其機況、照明,剎車良好,確認前后無人并給一次信號,方可啟動。
3.5.12鉆眼開始時,應慢速,待鉆入10cm左右時,再轉入全速鉆,并注意觀察鉆孔機具的動轉與排出巖漿情況,避免卡釬、斷釬引起人員及機械事故。
3.5.13嚴禁在殘眼中繼續(xù)鉆眼。
3.5.14在同一斷面鉆眼與裝藥不得平行作業(yè)。
3.5.15隧道施工各班組間,應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時,交班人應將本班組工作情況及有關安全措施向接班人詳細交待,工地值班負責人應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
3.5.16如發(fā)現隧道內有險情,必須在危險地段設立明顯標志或派專人看守,并迅速報告施工領導人及時采取處理措施,若情況嚴重時,應立即將工作人員全部撤至安全地段。
3.5.17進行爆破時,所有人員應撤至不受有害氣體、振動及飛石傷害的地點,其安全距離為:上半斷面開挖不少于400m;
3.5.18每日放炮時間及次數,應根據施工條件有明確規(guī)定,裝藥離放炮時間不應過久。
3.5.19遇有下列情況時,嚴禁裝藥爆破:
①發(fā)現流沙、流泥未經妥善處理;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壓水涌出時。
②隧道爆破必須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即裝藥前、點炮前和放炮后必須檢查),同時認真填寫施工爆破“三檢”表。
③裝藥時嚴禁火種,無關人員與機具等均應撤至安全地點。
④爆破工必須經過培訓并持證上崗,應使用規(guī)定的工具,按要求裝藥、堵炮泥、聯系并檢查。
⑤除可使用電雷管起爆導爆管外,隧道內不應使用火雷管起爆藥卷。
⑥洞內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笨)、苦味酸、黑色火藥等產生大量有害氣體的炸藥。
3.5.20當發(fā)現瞎炮時,必須由原爆破人員按規(guī)定進行如下處理:
①由于聯線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聯線再放。
②重新聯線放炮不響,可在距瞎炮至少0.3m處另打一個與瞎炮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放炮。
③重新打眼裝藥放炮后,放炮員必須詳細檢查炸藥的煤和矸石,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④處理瞎炮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來放置的炸藥和雷管,嚴禁將炮眼殘孔繼續(xù)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這些炮眼。洞內任何地點,每放一次炮,待炮煙消散,爆破員都要首先到爆破地點檢查有無瞎炮。如果發(fā)現瞎炮,要在班長的指導下,及時進行處理,在未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瞎炮無關的工作,以確保人身安全。
3.6出碴運輸
3.6.1機械裝碴時需注意的問題:
3.6.1.1裝載機裝碴時,嚴禁人員進入或停留在碴堆上及裝載機四周;
3.6.1.2對大石塊應予破碎,以防損壞機械和運輸途中滑落傷人;
3.6.1.3裝碴不能高于車廂;
3.6.1.4機械進行裝碴作業(yè)時,應保護電線路和風水管;
3.6.1.5每次裝碴后,司機應對機械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并清洗干凈。
3.6.1.6裝碴與運輸工作時,必須加強通風管理工作。
3.6.1.7洞外卸碴邊緣內80cm處設置檔木,以防車輛翻溝。
3.6.1.8凡接近車輛限界的施工機械(如停放在洞內的車輛、施工機械、模板臺車等),均應在其外緣設置低壓紅色閃光燈,組成限界顯示設施。
3.6.2車輛行駛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3.6.2.1嚴禁超車;
3.6.2.2會車時空(輕)車讓重車,重車減速行駛,下坡車讓上坡車,兩車廂間距不少于60cm;
3.6.2.3同向行駛的車輛,前后兩車間距不少于20m,洞內能見度較差時,應加大間距;
3.6.2.4洞內車輛相遇及發(fā)現洞內有行人時,應閉大光燈改用小光燈或近光燈;
3.6.2.5車輛起動前,應進行瞭望與鳴笛,進出隧道口時應鳴笛,但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3.6.2.6車輛在使用前應詳細檢查,不得帶病運行.
3.6.3洞內車輛行駛時,施工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3.6.3.1上、下班只能乘坐專用的班車,嚴禁座農用車、裝載機;
3.6.3.2掌子面距底板步距不大于40m;
3.7支護安全技術措施:
3.7.1錨孔鉆進作業(yè)時,應保持鉆機及作業(yè)平臺穩(wěn)定牢固,除鉆機操作人員外,還應安排至少一人協助作業(yè),作業(yè)人員應佩戴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罩等防護品。
3.7.2注意用電安全,經常進行檢查,杜絕漏電,并派專人操作和維修,非機電修理人員不得隨意拆卸設備。
3.7.3錨桿安裝后,不得隨意敲擊,其端部在錨固材料終凝前不得懸掛重物。
3.7.4施工作業(yè)臺架應牢固可靠,四周應設置安全欄桿、安全網和上下工作梯。
3.7.5注漿時必須安裝流量計和壓力表,嚴禁注漿壓力超過注漿管和止?jié){設施的最大額定值。注漿管接頭應連接牢固,防止爆管傷人。
3.7.6洞內施工時必須設專職安全員加強觀察,一旦出現險情立即組織人員撤離。
3.7.7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施工人員酒后嚴禁進洞。
3.7.8洞內照明燈光應保持足夠的亮度。
3.7.9臨時支撐要牢固,不能支在松動的石快上或以松動的物體作為支撐墊快。
3.7.10開挖臺架要做好防護,防護高度不應低于1.5m,并對臺架經常檢查維修,發(fā)現隱患,應立即進行整改。
3.7.11當發(fā)現已噴錨地段的圍巖有較大變形或錨桿失效時,應立即在該區(qū)段增設錨桿,其長度應不小于原錨桿長度的1.5倍,如噴錨后發(fā)現圍巖突變或圍巖變形量超過設計允許值時,應采用鋼支架補強支護。
3.8噴射混凝土安全技術措施:
3.8.1施工人員進入工作面后應對作業(yè)環(huán)境進行檢查,對工作面的危石和虛渣進行清理,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進行施工作業(yè)。
3.8.2隧道各部開挖后,除圍巖完整堅硬,以及設計文件中規(guī)定的不需支護外,都必須根據圍巖情況、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護。
3.8.3施工期間,施工現場負責人應會同有關人員對支護各部定期進行檢查,在不良地質地段每班應設專人隨時檢查,當發(fā)現支護變形或損壞時,應立即整修和加固,當變形或損壞情況嚴重時,應先將施工人員撤離現場,再行加固處理。
3.8.4采用噴錨支護應嚴格實行光面爆破,盡量消除應力集中現象。在噴錨前應做松散土石處理,并用高壓水沖洗巖面。噴射砼應采用濕噴射,噴射工及其相關人員應穿戴好防護用品。
3.8.5噴射機械應放在安全地帶,噴射機上的各種儀表必須完好。噴射機工作時應先給風,再開機,后送料,結束時待料噴完,先停機后關風,工作過程中應經常檢查輸料管、出料管是否堵塞,嚴防高壓水、高壓風及其它噴射物突然噴出傷人。
3.8.6洞內照明燈光應保持足夠的亮度,加強施工現場用電管理,照明、高壓電力線路的架設順直、符合標準,保證絕緣良好。
3.8.7在施工區(qū)域設置安全警示燈(霓虹燈)和防護設施,并有專人看管,若有損壞,立即通知修理。
3.9竹口隧道進口橫洞緊鄰X408縣道,縣道來往車輛及行人較多,在橫洞施工范圍兩側10m外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標志,在橫洞施工范圍內的道路上設減速帶,并設專職安全員指揮交通,防止高空落石傷害過往行人及車輛。
交 底 人: 復 核 人: 技術負責人:
副 經 理: 安質部長/安全總監(jiān): 交底時間:
交底接受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