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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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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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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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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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波士瑞達汽車銷售有限公司AH800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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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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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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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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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遠東建設有限公司奔馳波士瑞達AH800店項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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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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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結構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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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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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結構安裝安全技術總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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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內容:
總 安 全 技 術 交 底
1 總 則
1 為了規(guī)范建筑工程工人安全操作程序,消除和控制勞動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預防傷亡事故,確保作業(yè)人員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規(guī)程。
2 本規(guī)程依據(jù)國家和行業(yè)安全生產(chǎn)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總結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產(chǎn)經(jīng)驗及教訓編寫而成。
3 本規(guī)程適用于北京市行政區(qū)域內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大型構件安裝等作業(yè)人員。
4 本規(guī)程條款與國家和行業(yè)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不符時,按國家和行業(yè)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執(zhí)行。
2 一 般 規(guī) 定
1 建筑工程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 生產(chǎn)班組(隊)在接受生產(chǎn)任務時,應同時組織班組(隊)全體人員聽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講解,凡沒有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或未向全體作業(yè)人員講解,班組(隊)有權拒絕接受任務,并提出意見。
3 施工現(xiàn)場的特種作業(yè):
(1)電工作業(yè);
(2)起重機械和信號指揮作業(yè);
(3)金屬焊接(含氣割)作業(yè);
(4)建筑登高作業(yè);
(5)起重吊車司機、行駛機動車輛駕駛作業(yè)。
施工現(xiàn)場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獲得《北京市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jiān)察機關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明,向本市勞動安全監(jiān)察機關或其委托單位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yè)臨時操作證》后,方準獨立進行特種作業(yè)操作。
學徒工必須辦理學習證,在監(jiān)護人的指導下操作,嚴禁無證作業(yè)。
4 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作業(yè)人員,必須首先參加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未經(jīng)培訓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yè)。
5 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必須進行身體檢查,無妨礙本工種的疾病和具有相適應的文化程度。
6 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和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不得從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7 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作業(yè)崗位,未經(jīng)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yè),嚴禁酒后作業(yè)。
8 建筑施工工人必須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生產(chǎn)制度,不違章作業(yè),對違章作業(yè)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
9 班組(隊)長,每日上班前,必須召集所轄班組(隊)全體人員,針對當天任務,結合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和作業(yè)環(huán)境、設施、設備安全狀況及本班組(隊)人員技術素質、安全知識、自我保護意識以及思想狀態(tài),有針對性地進行班前活動,提出具體注意事項,跟蹤落實,并做好活動記錄。
10 班組(隊)長和班組(隊)專(兼)職安全員必須每日上班前對作業(yè)環(huán)境、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立即解決;重大隱患,報告領導解決,嚴禁冒險作業(yè)。作業(yè)過程中應巡視檢查,隨時糾正違章行為,解決新的安全隱患;下班前進行確認檢查,機電是否拉閘、斷電、門上鎖,用火是否熄滅,施工垃圾自產(chǎn)自清,日產(chǎn)日清,活完料凈場地清,確認無誤,方可離開現(xiàn)場。
11 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人員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頦帶;按照作業(yè)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著裝要整齊;在沒有可靠安全防護設施的高處[2m以上(含2m)]懸崖和陡坡施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高處作業(yè)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擲物料,嚴禁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xiàn)場。
12 施工現(xiàn)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外用電梯。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運輸設備上下。
13 施工人員不允許在布有栓釘?shù)匿摿荷闲凶摺T阡摿荷虾附咏卿?、穿鋼絲繩,需在梁上行走的施工人員應把安全帶掛在鋼絲繩上滑移行走。
14 施工現(xiàn)場的各種安全設施、設備和警告、安全標志等未經(jīng)領導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15 上班作業(yè)前應認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臨邊安全防護和腳手架護身欄、擋腳板、立網(wǎng)是否齊全、牢固;腳手板是否按要求間距放正、綁牢,有無探頭板和空隙。
16 五級以上強風和大雨、大雪、大霧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和起重吊裝作業(yè)。
17 作業(yè)中出現(xiàn)不安全險情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組織撤離危險區(qū)域,報告領導解決,不準冒險作業(yè)。
18 腳手架未經(jīng)驗收合格前嚴禁上架子作業(yè)。
19 施工現(xiàn)場用火,應申請辦理用火證,并派專人看火,嚴禁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動火,吸煙到吸煙室。
20 施工現(xiàn)場安全生產(chǎn)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承包單位管理與監(jiān)督檢查。
21 施工現(xiàn)場發(fā)生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領導,搶救傷員,保護現(xiàn)場。
3 架 子 工
3.1 一 般 規(guī) 定
1 建筑登高作業(yè)(架子工),必須經(jīng)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上崗作業(yè)。架子工的徒工必須辦理學習證,在技工帶領、指導下操作,非架子工不得進行作業(yè)。
2 架子工必須經(jīng)過體檢,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暈高或視力不夠以及不適合于登高作業(yè)等不宜登高人員,不得從事登高架設作業(yè)。
3 正確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必須著裝靈便(緊身緊袖),在高處(2m以上)作業(yè)時,必須佩戴安全帶與已搭好的立、橫桿掛牢,穿防滑鞋。作業(yè)時精神要集中,團結協(xié)作、互相呼應、統(tǒng)一指揮、不得“走過檔”和跳躍架子,嚴禁打鬧玩笑、酒后上班。
4 班組(隊)接受任務后,須組織全體人員,領會腳手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研討搭設方法,明確分工,并派1名技術好、有經(jīng)驗的人員負責搭設技術指導和監(jiān)護。
5 風力五級以上(含)強風和高溫、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高處露天作業(yè)。風、雨、雪過后要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時修復,合格后方可使用。
6 腳手架要結合工程進度搭設,搭設未完的腳手架,在離開作業(yè)崗位時,不得留有未固定構件和不安全隱患,確保架子穩(wěn)定。
7 在帶電設備附近搭、拆腳手架時,宜停電作業(yè)。
8 各種非標準的腳手架,跨度過大、負載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腳手架,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批準的意見進行作業(yè)。
9 腳手架搭設到高于在建建筑物頂部時,里排立桿要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桿高出沿口1~1.5m,搭設兩道護身欄,并掛密目安全網(wǎng)。
10 腳手架搭設、拆除、維修和升降必須由架子工負責,非架子工不準從事腳手架操作。
3.2 安 全 網(wǎng)
1 各類建筑施工中必須按規(guī)定搭設安全網(wǎng)。安全網(wǎng)分為平支網(wǎng)和立掛網(wǎng)兩種。安全網(wǎng)搭設要搭接嚴密、牢固、外觀整齊,網(wǎng)內不得存留雜物。
2 安全網(wǎng)繩不得損壞和腐朽,搭設好的水平安全網(wǎng)在承受100kg重、表面積2800cm2的砂袋假人,從10m高處的沖擊后,網(wǎng)繩、系繩、邊繩不斷。搭設安全網(wǎng)支撐桿間距不得大于4m。
3 無外腳手架或采用單排外腳手架和工具式腳手架時,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層四周必須支固定3m寬的水平安全網(wǎng)(20m以上的建筑物搭設6m寬雙層安全網(wǎng)),網(wǎng)底距下方物體表面不得小于3m(20m以上的建筑物不得小于5m)。安全網(wǎng)下方不得堆物品。
4 在施工程20m以上的建筑每隔4層(10m)要固定一道3m寬的水平安全網(wǎng)。安全網(wǎng)的外邊沿要明顯高于內邊沿50~60cm。
5 扣件式鋼管外腳手架,必須立掛密目安全網(wǎng)沿外架子內側進行封閉,安全網(wǎng)之間必須連接牢固,并與架體固定。
6 工具式腳手架必須立掛密目安全網(wǎng)沿外排架子內側進行封閉,并按標準搭設水平安全網(wǎng)防護。
7 20m以上建筑施工的安全網(wǎng)一律用組合鋼管角架挑支,用鋼絲繩繃拉,其外沿要高于內口,并盡量繃直,內口要與建筑鎖牢。
4 電 工
一 般 規(guī) 定
1 電工作業(yè)必須經(jīng)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北京市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電工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保護安全監(jiān)察機關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證明,并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yè)臨時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工嚴禁進行電氣作業(yè)。
2 電工接受施工現(xiàn)場暫設電氣安裝任務后,必須認真領會落實臨時用電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內容,施工用電線路架設必須按施工圖規(guī)定進行,凡臨時用電使用超過六個月(含六個月)以上的,應按正式線路架設。改變安全施工組織設計規(guī)定,必須經(jīng)原審批單位領導同意簽字,未經(jīng)同意不得改變。
3 電工作業(yè)時,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酒后不準操作。
4 所有絕緣、檢測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并應定期檢查、校驗。保證正確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處,必須保證可靠電氣連接。保護線PE必須采用綠/黃雙色線,嚴格與相線、工作零線相區(qū)別,不得混用。
5 電氣設備的設置、安裝、防護、使用、維修必須符合《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46—2005)(以下簡稱《規(guī)范》)的要求。
6 在施工現(xiàn)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系統(tǒng)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
7 電氣設備不帶電的金屬外殼、框架、部件、管道、金屬操作臺和移動式碘鎢燈的金屬柱等,均應做保護接零。
8 定期和不定期對臨時用電工程的接地、設備絕緣和漏電保護開關進行檢測、維修,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消除,并建立檢測維修記錄。
9 建筑工程竣工后,臨時用電工程拆除,應按順序先斷電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隱患。
5 電 焊 工
5.1 一 般 規(guī) 定
1 金屬焊接作業(yè)人員,必須經(jīng)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北京市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電焊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jiān)察機關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證明,并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yè)臨時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焊工嚴禁進行電焊作業(yè)。
2 操作時應穿電焊工作服、絕緣鞋和戴電焊手套、防護面罩等安全防護用品,高處作業(yè)時系安全帶。
3 電焊作業(yè)現(xiàn)場周圍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 雨、雪、風力五級以上(含五級)天氣不得露天作業(yè)。雨、雪后應清除后方可作業(yè)。
5 操作前應首先檢查焊機和工具,如焊鉗和焊接電纜的絕緣、焊機外殼保護接地和焊機的各接線點等,確認安全合格方可作業(yè)。
6 嚴禁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域內、運行中的壓力管道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內以及受力構件上焊接和切割。
7 焊接曾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時,應根據(jù)介質進行多次置換及清洗,并打開所有孔口,經(jīng)檢測確認安全后方可施焊。
8 焊接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在通風良好的地方作業(yè)。在有害介質場所進行焊接時,應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時進行強制通風。
10 施焊地點潮濕或焊工身體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濕時,嚴禁靠在帶電鋼板或工件上,焊工應在干燥的絕緣板或膠墊上作業(yè),配合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上。
11 焊接時臨時接地線頭嚴禁浮搭,必須固定、壓緊,用膠布包嚴。
12 操作時遇下列情況必須切斷電源:(1)改變電焊機接頭時。(2)更換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時。(3)轉移工作地點搬動焊機時。(4)焊機發(fā)生故障需進行檢修時。(5)更換保險裝置時。
(6)工作完畢或臨時離操作現(xiàn)場時。
13 高處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必須使用標準的防火安全帶,并系在可靠的構架上。
(2)必須在作業(yè)點正下方5m外設置護欄,并設專人監(jiān)護。必須清除作業(yè)點下方區(qū)域易燃、易爆物品。
(3)必須戴盔式面罩。焊接電纜應綁緊在固定處,嚴禁繞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業(yè)。
(4)焊工必須站在穩(wěn)固的操作平臺上作業(yè),焊機必須放置平穩(wěn)、牢固,設有良好的接地保護裝置。
14 操作時嚴禁焊鉗夾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將焊接電纜掛在脖頸上。
15 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焊把線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
16 焊接電纜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17 焊把線不得放在電弧附近或熾熱的焊縫旁。不得碾軋焊把線。應采取防止焊把線被尖利器物損傷的措施。
18 清除焊渣時應佩戴防護眼鏡或面罩。焊條頭應集中堆放。
19 下班后必須拉閘斷電,必須將地線和把線分開。并確認火已熄滅方可離開現(xiàn)場。
5.2 電焊設備
1 避免電焊機碰撞或劇烈震動,室外地面使用的電焊機放置在集裝箱內或搭設防護棚;柱對接焊時,焊機放置在樓層內并搭設防護棚。
2 電焊機必須有獨立的專用電源開關,確保一機一閘。
3 電焊機外露的帶電部分應設有完好的防護,電焊機裸露接線柱設防護罩。
4 接入電源網(wǎng)路的電焊機不允許超負荷使用,焊接運行時的溫升,不應超過相應焊機標準規(guī)定的溫升限值。
5 必須將電焊機平穩(wěn)的安放在通風良好,干燥的地方,不準靠近高熱以及易燃易爆危險環(huán)境。
6 禁止在電焊機上放置任何物品和工具,啟動焊機前,焊鉗與焊件不能短路。
7 工作完畢或臨時離開場地時,必須及時切斷焊機電源。
8 各種焊機必須按照說明書要求接地,防止觸電事故。
9 電焊機的接地裝置必須經(jīng)常保持清潔,清潔時必須切斷電源。
10 電焊機棚必須放置足量的電氣滅火器。
11 電焊機棚需設置在安全范圍內,頂棚應有一定強度。
12 焊機采用專用的焊機棚。
13 電纜線外皮必須完整,絕緣良好,柔軟,外皮破損時應及時修補完好。
14 電纜線應使用整根導線,中間不應有連接接頭,如需接頭時,連接處應保持絕緣良好。
15 禁止焊接電纜與油、脂等易燃物料接觸。
16 現(xiàn)場電纜必須布置有序,不得互相交錯纏繞。
17 焊接完畢,應將電纜整齊盤掛在電焊機棚內。
18 焊槍、電焊鉗必須有良好的絕緣性和隔熱性,手柄要有良好的絕緣層。
19 電焊鉗與焊接電纜連接應簡便牢靠,接觸良好,螺絲必須擰緊。
20 焊條在任意位置都應處于夾緊狀態(tài),不得松動,并保證更換焊條安全方便。
21 禁止將過熱的焊鉗放入水中冷卻。
22 禁止將過熱或堵塞的焊槍在硬物上敲打。
23 焊槍保護罩需隨時清查,防止短路。
24 焊槍使用完畢,應放置在規(guī)定的位置。
25 氣保焊送絲機必須放置在方便操作、安全可靠的地方。
6 氣 焊 工
1 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氧氣閥。同時,乙炔管必須安裝回火防止器。
2 點火時,焊炬口不得對著人,不得將正在燃燒的焊炬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炬帶有乙炔氣和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容器內。
3 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氣路或氣閥漏氣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
4 作業(yè)中若氧氣管著火應立即關閉氧氣閥門,不得折彎膠管斷氣;若乙炔管著火,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止火。
5 高處作業(yè)時,氧氣瓶、乙炔瓶、液化氣瓶不得放在作業(yè)區(qū)域正下方,應與作業(yè)點正下方保持在.10m以上的距離。必須清除作業(yè)區(qū)域下方的易燃物。
6 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
7 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盤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8 冬天露天作業(yè)時,如減壓閥軟管和流量計凍結,應使用熱水(熱水袋)、蒸氣或暖氣設備化凍,嚴禁用火烘烤。
9 使用氧氣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
(2)存儲高壓氣瓶時應旋緊瓶帽,放置整齊,留有通道,加以固定。
(3)氣瓶庫房應與高溫、明火地點保持10m以上的距離。
(4)氧氣瓶在運輸時應平放,并加以固定,其高度不得超過車廂槽幫。
(5)嚴禁用自行車、叉車或起重設備吊運高壓鋼瓶。
(6)氧氣瓶應設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運和使用時嚴禁撞擊。
(7)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帶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觸氧氣瓶閥。
(8)氧氣瓶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夏季露天工作時,應搭設防曬罩、棚。
(9)氧氣瓶與焊炬、割炬、爐子和其他明火的距離應不小于10m。與乙炔瓶的距離不得小于5m。
(10)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操作人員不得面對減壓器,應用專用工具。開啟動作要緩慢,壓力表指針應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必須保持不小于49kPa的壓強。
(11)嚴禁使用無減壓器的氧氣瓶作業(yè)。
(12)安裝減壓器時,應首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閥門清除油垢,然后安裝減壓器。作業(yè)人員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閥門時,必須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
(13)作業(yè)中,如發(fā)現(xiàn)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待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14)檢查瓶口是否漏氣時,應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觀察,不得用明火試。冬季閥門被凍結時,可用溫水或蒸汽加熱,嚴禁用火烤。
10 使用乙炔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現(xiàn)場乙炔瓶儲存量不得超過5瓶,5瓶以上時應放在儲存間。儲存間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5m,并應通風良好,設有降溫設施、消防設施和通道,避免陽光直射。
(2)儲存乙炔瓶時,乙炔瓶應直立,并必須采取防止傾斜的措施。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其他易燃、易燃物同間儲存。
(3)儲存間必須設專人管理,應在醒目的地方設安全標志。
(4)應使用專用小車運送乙炔瓶。裝卸乙炔瓶的動作應輕,不得拋、滑、滾、碰。嚴禁劇烈震動和撞擊。
(5)汽車運輸乙炔瓶時,乙炔瓶應妥善固定。氣瓶宜橫向放置,頭向一方。直立放置時,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6)乙炔瓶在使用時必須直立放置。
(8)乙炔瓶與熱源的距離不得小于10m。乙炔瓶表面溫度不得超過40℃。
(9)乙炔瓶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減壓器與瓶閥的連接應可靠,不得漏氣。
(10).乙炔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保留不小于98kPa的壓強。
(11)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
11 使用液化石油氣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液化石油氣瓶必須放置在室內通風良好處,室內嚴禁煙火,并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
(2)氣瓶冬季加溫時,可使用40℃以下溫水,嚴禁火烤或用沸水加溫。
(3)氣瓶在運輸、存儲時必須直立放置,并加以固定,搬運時不得碰撞。
(4)氣瓶不得倒置,嚴禁倒出殘液。
(5)瓶閥管子不得漏氣,絲堵、角閥絲扣不得銹蝕。
(6)氣瓶不得充滿液體,應留出10%~15%的氣化空間。
(7)膠管和襯墊材料應采用耐油性材料。
(8)使用時應先點火,后開氣,使用后關閉全部閥門。
12 使用減壓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不同氣體的減壓器嚴禁混用。
(2)減壓器出口接頭與膠管應扎緊。
(3)減壓器凍結時應采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嚴禁用火烤。
(4)安裝減壓器前,應略開氧氣閥門,吹除污物。
(5)安裝減壓器前應進行檢查,減壓器不得沾有油脂。
(6)打開氧氣閥門時,必須慢慢開啟,不得用力過猛。
(7)減壓器發(fā)生自流現(xiàn)象或漏氣時,必須迅速關閉氧氣瓶氣閥,卸下減壓器進行修理。
13 使用焊矩和割炬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使用焊矩和割矩前必須檢查射吸情況,射吸不正常時,必須修理,正常后方可使用。
(2)焊炬和割炬點火前,應檢查連接處和各氣閥的嚴密性,連接處和氣閥不得漏氣;焊嘴、割嘴不得漏氣、堵塞。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焊炬、割炬氣體通路和氣閥有漏氣現(xiàn)象,應立即停止作業(yè),修好后再使用。
(3)嚴禁在氧氣閥門和乙炔閥門同時開啟時用手或其他物體堵住焊嘴或割嘴。
(4)焊嘴或割嘴不得過分受熱,溫度過高時,應放入水中冷卻。
(5)焊炬、割炬的氣體通路均不得沾有油脂。
14 橡膠軟管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橡膠軟管必須能承受氣體壓力;各種氣體的軟管不得混用。
(2)膠管的長度不得小于5m,以10~15m為宜,氧氣軟管接頭必須扎緊。
(3)使用中,氧氣軟管和乙炔軟管不得沾有油脂,不得觸及灼熱金屬或尖刃物體。
7 起重工(起重機司機、指揮信號、掛鉤工)
7.1 一 般 規(guī) 定
1 起重工必須經(jīng)專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2 起重工應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于1.0,無色盲、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突發(fā)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yè)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3 作業(yè)前必須檢查作業(yè)環(huán)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qū)域無閑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4 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確定吊裝區(qū)域,并設警戒標志,必要時派人監(jiān)護。
5 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五級以上(含五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yè)。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或一側作業(yè)。
6 起重機司機、指揮信號、掛鉤工必須具備下列操作能力:
1.起重機司機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1)所操縱的起重機的構造和技術性能。
(2)起重機安全技術規(guī)程、制度。
(3)起重量、變幅、起升速度與機械穩(wěn)定性的關系。
(4)鋼絲繩的類型、鑒別、保養(yǎng)與安全系數(shù)的選擇。
(5)一般儀表的使用及電氣設備常見故障的排除。
(6)鋼絲繩接頭的穿結(卡接、插接)。
(7)吊裝構件重量計算。
(8)操作中能及時發(fā)現(xiàn)或判斷各機構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9)制動器突然失效能作緊急處理。
2.指揮信號工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1)應掌握所指揮的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機進行檢查。能熟練地運用手勢、旗語、哨聲和通訊設備。
(2)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結構施工圖,能按現(xiàn)場平面布置圖和工藝要求指揮起吊、就位構件、材料和設備等。
(3)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運就位方法及構件重心位置,并能計算非標準構件和材料的重量。
(4)正確地使用吊具、索具,編插各種規(guī)格的鋼絲繩。
(5)有防止構件裝卸、運輸、堆放過程中變形的知識。
(6)掌握起重機最大起重量和各種高度、幅度時的起重量,熟知吊裝、起重有關知識。
(7)具備指揮單機、雙機或多機作業(yè)的指揮能力。
(8)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原則。即: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信號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牽物;散物捆綁不牢;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huán);零碎物無容器;吊裝物重量不明及六級以上大風等。
3.掛鉤工必須相對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1)必須服從指揮信號的指揮。
(2)熟練運用手勢、旗語、哨聲的使用。
(3)熟悉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工作性能。
(4)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構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5)熟悉構件的裝卸、運輸、堆放的有關知識。
(6)能正確使用吊、索具和各種構件的拴掛方法。
(7)作業(yè)時必須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聽從統(tǒng)一指揮。
(8)使用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的位置,合理穿掛索具,試吊。除指揮及掛鉤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yè)區(qū)。
(9)使用兩臺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yè)時必須統(tǒng)一指揮,動作一致。
7.2 基本操作
1 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用套索。
2 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護吊物平衡,對于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采用繩索方法,使用卡環(huán)鎖緊吊繩。
3 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起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指揮信號工、掛鉤工、司機必須協(xié)調配合。如發(fā)現(xiàn)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連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可起吊。
4 摘繩:落繩、停穩(wěn)、支穩(wěn)后方可放松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鉤。掛鉤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他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
5 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壁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采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
6 吊掛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置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
2.鎖繩吊掛應便于摘繩操作。
3.卡具吊掛時應避免卡具在吊裝中被碰撞。
4.扁擔吊掛時,吊點應對稱于吊物中心。
7 捆綁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捆綁必須牢固。
2.吊運集裝箱等箱式吊物裝車時,應使用捆綁工具將箱體與車連接牢固,并加墊防滑。
3.管材、構件等必須用緊線器緊固。
8 新起重工具、吊具應按說明書檢驗,試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9 長期不用的超重、吊掛機具,必須進行檢驗、試吊,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10 鋼絲繩、套索等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8~10。
7.3 構件及設備的吊裝
1 作業(yè)前應檢查被吊物、場地、作業(yè)空間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2 作業(yè)時應緩起、緩轉、緩移,并用控制繩保持吊物平穩(wěn)。
3 移動構件、設備時;構件、設備必須和拍子連接牢固,保持穩(wěn)定。道路應堅實平整,作業(yè)人員必須聽從統(tǒng)一指揮,協(xié)調一致。使用卷揚機移動構件或設備時,必須用慢速卷揚機。
4 碼放構件的場地應堅實平整,碼放后應支撐牢固、穩(wěn)定。
5 吊裝大型構件使用千斤頂調整就位時,嚴禁兩端千斤頂同時起落;一端使用兩個千斤頂調整就位時,起落速度應一致。
6 超長型構件運輸中,懸出部分不得大于總長的1/4,并應采取防護傾覆措施。
7 暫停作業(yè)時,必須把構件、設備支撐穩(wěn)定,連接牢固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7.4 吊 索 具
1 作業(yè)時必須根據(jù)吊物的重量、體積、形狀等選用合適的吊索具。
2 嚴禁在吊鉤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磨損程度達到原尺寸的10%、鉤口開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轉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頸部產(chǎn)生塑性變形的吊鉤。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應報廢心軸。
3 編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37的鋼絲繩。編插段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
4 吊索的水平夾角應大于45°。
5 使用卡環(huán)時,嚴禁卡環(huán)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huán)。嚴禁用焊補方法修復卡環(huán)。
6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xù)使用:
(1)在一個節(jié)距內的斷絲數(shù)量超過總絲數(shù)的10%。
(2)出現(xiàn)擰扭死結、死彎、壓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xiàn)象。
(3)鋼絲繩直徑減少7%~10%。
(4)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表面鋼絲直徑的40%以上,或鋼絲繩被腐蝕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
7 使用新購置的吊索具前應檢查其合格證,并試吊,確認安全。
8 汽車式起重機
1 機械停放的地面應平整堅實。應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要求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2 傷業(yè)前應伸出全部支腿,撐腳下必須墊方木。調整機體水平度,無荷載時水準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銷必須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應先收緊穩(wěn)定器。
3 調整支腿作業(yè)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將已伸出的臂桿縮回并轉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業(yè)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
4 作業(yè)中變幅應平穩(wěn),嚴禁猛起猛落臂桿。在高壓線垂直或水平作業(yè)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5.1.6的規(guī)定。
5 伸縮臂式起重機在伸縮臂桿時,應按規(guī)定順序進行。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下放吊鉤。當限位器發(fā)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臂桿縮回時,仰角不宜過小。
6 作業(yè)時,臂桿仰角必須符合說明書的規(guī)定。伸縮式臂桿伸出后,出現(xiàn)前節(jié)臂桿的長度大于后節(jié)伸出長度時,必須經(jīng)過調整,消除不正常情況后方可作業(yè)。
7 作業(yè)中出現(xiàn)支腿沉陷、起重機傾斜等情況時,必須立即放下吊物,經(jīng)調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8 在進行裝卸作業(yè)時,運輸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吊物不得從運輸車駕駛室上方通過。
9 兩臺起重機抬吊作業(yè)時,兩臺性能應相近,單機載荷不得大于額定起重量的80%。
10 輪胎式起重機需短距離帶載行走時,途徑的道路必須平坦堅實,載荷必須符合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吊物離地高度不得超過50cm,并必須緩慢行駛。嚴禁帶載長距離行駛。
11 行駛前,必須收回臂桿、吊鉤及支腿。行駛時保持中速,避免緊急制動。通過鐵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時,必須減速慢行。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倒車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
12 行駛時,在底盤走臺上嚴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 起重機通過臨時性橋梁(管溝)等構筑物前,必須遵守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確認安全后方可通過。通過地面電纜時應鋪設木板保護。通過時不得在上面轉彎。
14 作業(yè)后,伸縮臂式起重機的臂桿應全部縮回、放妥,并掛好吊鉤。各機構的制動器必須制動牢固,操作室和機棚應關門上鎖。
9、倒 鏈
1 使用前應檢查吊架、吊鉤、鏈條、輪軸、鏈盤等部件,如發(fā)現(xiàn)有銹蝕、裂紋、損傷、變形、扭曲、傳動部分不靈活等,嚴禁使用。
2 使用的鏈葫蘆,嚴禁超載,外殼上應有額定噸位標記。
3 使用時,先倒松鏈條,掛好起吊物體,慢慢拉動牽引鏈條,待起重鏈條受力后,再檢查齒輪嚙合及自鎖裝置的工作狀況,確認無誤后方可繼續(xù)起重作業(yè)。
4 拉動鏈條時,應均勻緩進,并與鏈輪盤方向一致,不得斜向拽動,拉動鏈條只許一人操作,嚴禁二人以上猛拉。操作時嚴禁站在倒鏈的正下方。
5 齒輪應經(jīng)常加油潤滑。應經(jīng)常檢查棘爪、棘爪彈簧和齒輪的技術狀況,防止制動失靈。
6 重物需在空間停留時間較長時,必須將小鏈拴在大鏈上。
7 起重時如需在建筑物構件上拴掛倒鏈葫蘆,必須經(jīng)技術負責人負荷量計算,確認安全方可進行作業(yè)。
8 倒鏈使用完畢后,應拆卸清洗干凈,重新上好潤滑油,并安裝好送倉庫妥善保管,防止鏈條銹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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