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內容:
1. 梁段頂推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油泵與千斤頂應配套標定。
(2) 頂推千斤頂?shù)念~定頂力和拉桿的容許拉力均不得小于設計最大頂力的2倍。
(3) 頂推過程中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導向、糾偏等監(jiān)控工作,確認偏差符合設計要求。
(4) 頂推過程中應及時在滑座后插人補充滑塊,插入的滑塊應排列緊湊,其最大間隙不得超過 20cm。
用的油泵應配備同步控制系統(tǒng)。兩側頂推時,左右應同步;多點頂推時各千斤頂縱橫向應同步。
2. 頂推法施工的機具設備使用前應經(jīng)檢查、試運行,確認合格。
3. 模板、鋼筋、預應力、混凝土施工應符合相應安全技術交底的具體要求。
4. 頂推過程中應隨時檢測橋墩墩頂變位,其縱、橫向位移均不得超過設計規(guī)定。
5. 不得在電力架空線路下方設置預制臺座,預制臺座一側有電力架空線路時,其水平距離應符合施工用電安全要求。
6. 預制梁段混凝土澆筑前應將導梁安裝就位,導梁與梁段連接的埋件應安裝牢固,經(jīng)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設計要求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澆筑梁段混凝土。
7.頂推過程中出現(xiàn)拉桿變形、拉錨松動、主梁預應力錨具松動、導梁變形等異常情況,必須停止頂推,妥善處理,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繼續(xù)頂推。
8. 落梁前拆除滑動裝置時,各支點應均勻頂起,同一墩臺上的千斤頂應同步進行,同墩上兩側梁底頂起高差不得大于1mm;相鄰墩、臺上梁底頂起高差不得大于5mm。
9. 頂推法架梁施工前應對臨時墩、導梁、制梁臺座進行施工設計,其強度、剛度、穩(wěn)定性應滿足施工安全要求;使用前應經(jīng)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應隨時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必須及時排除,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x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