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所拆除的建筑物或構筑物應做認真檢查,編制詳細的拆除和保證安全措施。
2、參加拆除人員應遵守安全規(guī)定,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得違章作業(yè)或酒后作業(yè)。
3、拆除應自上而下進行,應設專人指揮,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拆除區(qū)域。
4、臨邊部位拆除作業(yè)時,應將安全帶系在牢固可靠的地方,若使用大錘時,應側把釬,操作者之間應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離。
5、空心樓板等較大構筑物應用吊車等垂直運輸機具拆除,獨立砼柱拆除應搭設腳手架自上而下拆除,嚴禁采用刨挖空腳等方法拆除。
6、拆除下來的砼塊或磚瓦等建筑垃圾,應及時清運,嚴禁超載堆放在樓板上。
7、拆除前應先切斷水電源,使用的臨時電壓,必須符合部臨時用電規(guī)范要求。
8、若附近有高壓、外電線路,必須采取防觸電措施。
9、拆除時如發(fā)現(xiàn)不安全因素,應暫停作業(yè)并立即報告處理。
10、房屋拆除應當由具備保證安全條件的建筑施工單位承擔,由建筑施工單位負責人對安全負責。
11、補充交底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