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員工的質量意識和工作責任心,減少因質量意識和責任心不強而造成的重大質量事故,使生產成本不斷下降,全體員工收入有所提高,特制定本辦法。
本試行辦法不包括工時的扣發(fā)多少。
一、 木模
1、木模的檢修:不按圖紙檢修,出現(xiàn)如少搭子,少活塊,尺寸誤差超過合格品要求,導致鑄件報廢。按已出現(xiàn)報廢鑄件的毛坯價格的1-2%罰款;
2、新型產品木模制作:出現(xiàn)如少搭子,少活塊,尺寸誤差超過合格品要求,導致鑄件報廢,按已出現(xiàn)報廢鑄件的毛坯價格的0.5-2%罰款(老產品,相似產品則按第1條);
3、木模工的罰款不因造型工、木模保管、大爐工等也有責任而抵扣。
二、 木模保管
1、木模保管必須實行木模、圖紙簽名交接制;
木模、圖紙在交給造型工后,應由造型工驗收后簽字認可,方無責任;從造型工處回收木模、圖紙時應驗收后當著造型工的面簽字認可,不執(zhí)行者扣20元;少的東西寫明后由造型工簽字認可。
若無此手續(xù),遇到少搭子,少活塊導致鑄件報廢,將負連帶罰款之責0.1-0.2%罰款。
三、 造型
1、造型工應對照圖紙驗收木模,然后給木模保管簽名收到,不執(zhí)行者扣20元;
2、不對照圖紙、不按工藝生產,不上緊箱夾、不仔細糊箱等,導致鑄件報廢,按已出現(xiàn)報廢鑄件的毛坯價格的1-2%罰款;
3、造型工的罰款不因木模工、木模保管、大爐工等也有責任而抵扣;
4、造型工造型前發(fā)現(xiàn)木模、木模保管的責任后提出問題,避免了重大質量事故,應從前者的收入里得到100元獎勵。
四、 大爐
1、 凡出現(xiàn)有夾渣、缺火、冷隔、牌號不對、球化不合格這類缺陷,按已出現(xiàn)報廢鑄件的毛坯價格的1-2%罰款;
2、其他經分析屬于大爐工操作導致缺陷的同上;
3、過橋跑火、爐壁燒紅、水套芯等復雜芯骨澆壞等工作質量不好,罰款各50元;
4、大爐工的罰款不因木模工、木模保管、造型工等也有責任而抵扣。
五、 落砂、清砂
1、凡出現(xiàn)打壞缺陷,按已出現(xiàn)報廢鑄件的毛坯價格的5-10%罰款;
2、落砂、清砂工的罰款不因前面工序也有責任而抵扣。
六、 技術
1、技術人員對本身制定的工藝(或分管的工作)以及鑄造廠的質量目標承擔責任;
2、鑄造廠鼓勵技術人員進行技術創(chuàng)新,但是,若粗心大意、應該預見到的事故不作預防,或放任發(fā)生(如,該放冷鐵而未放;該測溫度而未測等),則必須承擔已出現(xiàn)報廢鑄件的毛坯價格的1-2%罰款;
3、鑄造廠的廢品率(按內部考核的)超過規(guī)定值。每超出1%,扣50元;每少1%,獎100元;
4、造型前發(fā)現(xiàn)木模、木模保管、造型工的責任后提出問題,預防了質量事故,應從出問題者的收入里得到50-100元獎勵;
5、首件木模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及時徹底地糾正,不糾正罰款50元。
本試行辦法適用于每批總計損失達0.5噸及以上的情況(上述六個工種、崗位)。
各工序少圖紙時A0-A1的扣50元/張;A2-A3的扣30元/張;A4扣10元/張。
七、 配砂
1、凡混砂質量不合格,導致一次性累計砂量0. 5立方米及以上的型、芯報廢,扣50元;每超出0.1立方米,加扣10元。
八、 行車
1、行車操作不慎,使大的型、芯(砂量0.25立方米及以上)、芯骨(水套芯等復雜芯骨)、鑄件(100公斤以上)報廢,扣50元。
九、 其他
其他人員因責任心不強,導致大的質量事故發(fā)生,酌情給予處罰。
凡有私自向廠外“借”圖紙的,一律報公司給予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