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崗前準備:
1、更衣;
2、開班前會(培訓);
3、帶資格證;
二、交接班:
1、了解本班情況及任務;
2、做好交接班記錄。
三、操作:
1、接班司機必須向交班司機詳細了解列車運行、信號、線路狀況,(交班司機要主動交待清楚)并對電機車認真進行如下檢查;司機室的頂棚和門是否完好;連接器是否完好;手閘(風閘)及撒砂裝置是否靈敏有效,砂箱是否有砂;照明燈及紅尾燈是否明亮,喇叭口或警鈴是否清晰。
四、做好機車整體衛(wèi)生。
五、積極參加班后會學習與培訓。 一、首要標準:
1、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二、基本行為標準:
1、必須熟悉所使用電機車的結(jié)構(gòu)、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種保護的原理及檢查試驗方法,會按完好標準進行日常的維護和保養(yǎng),按照半規(guī)程要求進行操作,能處理一般故障;
2、做好機車整體衛(wèi)生清潔。 1、正常操作時,應保持的姿態(tài)是:坐在座位上,經(jīng)常目視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制動手輪(手拉桿)或右腳踏剎車閘閥,制動手輪停放位置,應當保證手輪緊圈數(shù)在2-3圈的范圍內(nèi)。
2、運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許在規(guī)定的“正常運行位置”上長時間停留,如必須在其他位置捎長時間停留時,也應輪流停留在這些位置,避免過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過熱。
3、調(diào)整車速時,應將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復轉(zhuǎn)至“正常運行”及“零位位置”停留,盡量避免利用手閘(風閘)控制車速。
4、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調(diào)車和處理事故時不受此限)如果用機車推行車輛,必須聽從調(diào)車人的指揮,速度要慢列車組列時,要隨時注意抽掛銷鏈人員的安全。
5、行駛中要按信號指令行車,嚴禁闖紅燈,要注意觀察人員、車輛、道岔岔尖位置,線路上的障礙物等注意各種信號、儀表、儀器的顯示。
6、兩機車或兩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得少于100米距離。
7、列車行駛速度,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4米/秒,運送爆炸材料或大型設備、材料時不得超過2米/秒,車場調(diào)車時不得超過1.5米/秒。
1、必須按信號指令行車,在開車前必須發(fā)出開車信號,機車運行中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嚴禁司機在外開車;嚴禁不松閘就開車。
2、每班開車前必須對電機車的各種保護進行檢查、試驗、機車的閘、燈、警鈴(喇叭)、連接裝置和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蚍辣糠质シ辣阅軙r,都不得使用該機車。
3、嚴禁甩掉保護裝置或擅自調(diào)大整定值或用非熔金屬代替保險絲(片)。
4、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嚴禁在機車行駛中或尚未停穩(wěn)前離開司機室,暫時離開崗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制器手把轉(zhuǎn)道零位,將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緊車閘,但不得關(guān)閉車燈。
5、不得在能自動滑行的坡道上停放機車或車輛,卻需停放時,必須用可靠的制動器將車輛穩(wěn)住。
6、嚴禁使用“逆電流(即:打倒車)”的方法制動電機車。
7、使用蓄電池或電機車,應按時充電補液,不得使用蓄電池過放電。
8、使用電機車牽引或推頂脫軌的機車或礦車復軌時,應有可靠的措施,如借助復軌器。
9、車場調(diào)車確需用機車頂車時,嚴禁異軌道頂車,嚴禁不掛鏈頂車。
10、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和交界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