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學校最高行政負責人,對學校行政、教學、學員、總務等工作全面負責、代表學校處理各種社會事務,維護學校合法權益、工作中主動處理好“三位一體”關系,自覺接受教職員工監(jiān)督,定期向上級機關和教職員工匯報工作。
二、堅持正確的辦法方向、全面提高教學質量,努力把學校建成社會主義精神文明陣地和社會全面發(fā)展的育人陣地。
三、認真貫徹執(zhí)行交通駕培部門政令教育方針、法規(guī)和上級指示決定,保證實施中政令暢通,認真組織協調學校各部門保質、保量完成各類培訓任務,提高辦學效益。
四、堅持德育教學為中心的原則,用主要精力抓好教學工作,深入教學一線,保證教學大綱、教學計劃的完成和科研教學項目的落實。
五、抓好行政班子建設,提高人員的思想和業(yè)務責任,增強團結、改進工作作風,形成整體工作的合力效應。
六、決定學校的預、決算,審批學校重大項目的經費開支,決定學校收費的分配和使用。
七、決定建立和健全、修改、廢除學校的重要規(guī)章制度,完善各種形式的分配和使用。
八、直接領導學校辦公室、財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