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截割巖石能力,一般分為煤巷掘進機、巖巷掘進機和煤巖巷掘進機等三種類型;按工作機構截割方式分為橫軸式截割和縱軸式截割兩種類型。
以EBZ—型掘進機為例,它主要由工作機構、回轉機構、裝運機構、行走機構、液壓系統(tǒng)、冷卻噴霧系統(tǒng)和電氣系統(tǒng)等組成。
(一)掘進機完好標準(相關技術參數部分)
(1)千斤頂活塞桿鍍層無脫落,局部輕微銹斑面積不大于50mm?,滑痕深度不大于0.5mm,長度不大于50mm單件上不大于3處。
(2)截割頭無裂紋、開焊,刀齒完整,短缺數不超過總數的5%。
(3)履帶板無裂紋,松緊適宜,松緊度為30-50mm。
(二)掘進機的安全使用
1、《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
(1)在掘進機非操作側,必須裝有能緊急停止運轉的按鈕。
(2)必須裝有只準以專用工具開、閉的電氣控制回路開關,專用工具必須由專職司機保管。司機離開操作臺時,必須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
(3)掘進機必須裝有前有照明和尾燈。
(4)開動掘進機前,必須發(fā)出警報。只有在鏟煤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無人時,方可開動掘進機。
(5)掘進機作業(yè)時,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于3MPa;外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于1.5MPa,如果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小于3MPa或無內噴霧裝置,則必須使用外噴霧裝置和除塵器。
(6)掘進機停止工作和檢修以及交接班時,必須將截割頭落地,并斷開機上的電源開關和電磁啟動器的隔離開關。
(7)檢修時,嚴禁他人在截割臂和轉載橋下方停留或作業(yè)
2、掘進機的安全使用要求
(1)開動掘進機時,截割臂及大鏟周圍不準站人。
(2)截割臂作支撐時,其下方及截割頭擺動所及范圍內不準有人,需要工作時,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3)上梁后架棚作業(yè)時,掘進機不準送電。
(4)巷道坡度超過掘進機允許坡度時,無防滑措施,不準許行走或掘進作業(yè)
(5)未將掘進機截割臂和大鏟放到底板上,不準檢修作業(yè)
(6)掘進機在非工作狀態(tài),切割臂、大鏟不得懸空放置。
(7)不準帶電檢修掘進機及更換刀齒。
(8)液壓系統(tǒng)未經卸壓,不準拆檢液壓元件及管路。
(9)急停鈕或聲響信號失效時,不準開動掘進機。
(10)多人多工種作業(yè)時,沒有專人指揮,不準作業(yè)。
(11)截割時,嚴禁切割頭帶負荷啟動;嚴禁掘進機過負荷運轉。
(12)掘進機冷卻降塵裝置不完好時應停機檢修。
(13)掘進機遇到超過截割硬度的巖石時,退出掘進機采用爆破方式進行掘進。
(三)掘進機常見的故障與處理
(1)截割頭不轉動。減少負荷;檢修減速器。
(2)裝載速度慢或不能裝載。調整溢流閥;清除卡住的巖石塊;檢修裝載機構;更換油馬達。
(3)行走部、輸送機鏈速減慢或停止運轉。調整溢流閥;更換油馬達;調整張緊力;清除卡住的巖石塊。
(4)減速器發(fā)熱或有異常聲音。添加潤滑油;放掉多余的潤滑油;檢修減速器。
(5)油泵有異常聲音。補充液壓油;清洗過濾器;檢修或更換油泵。
(6)油泵不上油或油壓達不到額定值。改變電動機轉向;檢修或更換油泵;拆檢溢流閥。
(7)油箱油溫過高。補充液壓油;調整卸荷壓力;清洗冷卻器或調節(jié)供水量。
(8)管路漏油或漏水。擰緊或管接頭;更換密封。
(9)控制閥工作不良。檢修內部;更換彈簧;調整螺栓
(10)油缸不能工作。調整溢流閥壓力;檢修閥內部;更換密封。
(11)履帶鏈膠軌。調整張緊油缸;檢修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