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車間內的電氣設備,不得隨便亂動。任何人不準隨意亂動電氣設備和開關。
2) 自己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閘刀開關、按鈕開關、插座、插頭、以及導線等,必須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損或將帶電部分裸露現象。
3) 非電工不準拆裝、修理電器設備、發(fā)現破損的電線應及時與電工聯系修理,不得帶故障運行。
4) 在操作閘刀開關、磁力開關時,必須將蓋蓋好,以免在短路時發(fā)生電弧或熔絲熔斷飛濺傷人。
5) 電氣設備的外殼應按有關安全規(guī)定進行防護接地或接零。接地或接零的設施要經常檢查,保證連接牢靠;接地或接零的導線不應有任何斷開的地方。
6) 移動某些非固定安裝的電氣設備時,如電風扇、照明燈、電焊機等,必須先切斷電源移動。導線要收拾好,不得在地面上拖來拖去,以免磨損。導線被物體扎住時,不要硬拉,防止將導線拉斷。
7) 使用手電鉆、砂輪等手動工具時,必須注意如下事項:
a) 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同時工具的金屬外殼應進行防護性接地或接零。
b) 使用單向的手用電動工具、其導線、插頭、插座必須符合單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的手用電動工具、其導線、插頭、插座必須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其中一項用于防護性接零。嚴禁將導線直接插入插座內使用。
c) 操作時應戴好絕緣手套和站在絕緣板上。
d) 不得將工件等重物壓在導線上,防止扎段導線發(fā)生觸電。
8) 使用行燈要有良好的絕緣手柄和金屬防護罩。燈泡的金屬燈口不得外露。引線要采用有護套的雙芯軟線,并裝有“T”型插頭,防止插入高電壓的插座上。行燈的電壓在一般場所,不得超過36V,在特別危險的場所,如鍋爐、金屬容器內、潮濕的地溝處等等,其電壓不得超過12V。
9) 不準使用絕緣損壞的電氣設備。
10) 不準用電氣設備和燈泡取暖。
11) 不準私拉亂接電氣線路,更不準將電氣設備電源線直接插入插座中。
12) 熔絲熔斷,不準調換容量不符的熔絲。
13) 不準擅自移動電氣安全標志、圍欄等安全設施。
14) 不準使用檢修中的電氣設備。
15) 工作臺上、機床上使用的局部照明燈的電壓不得超過36V。
16) 進行易產生靜電火災、爆炸事故的操作時必須有良好的接地裝置,及時消除聚集的靜電。
17) 在雷雨天,不要進入高壓電桿、鐵塔、避雷針的接地導線周圍,以免雷擊時發(fā)生跨步電壓觸電。
18) 如有高壓電線斷落到地面上,以導線段落點為圓心,周圍半徑10m以內,禁止人員進入,以防跨步電壓觸電。如果有人已在10m之內,應用單足或并足跳離危險區(qū),不能奔跑,以免發(fā)生跨步電壓觸電。
19) 發(fā)生電氣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黃砂、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材滅火。切不可用有導電危險的水或泡沫滅火器滅火。救火時應注意個人防護,身體的任何部分及滅火器不得與導線、電器設備接觸,以免發(fā)生危險。
20) 打掃衛(wèi)生、擦拭設備時,嚴禁用水沖洗或用濕布去擦拭,也不要用濕手和金屬物去板有電的電器開關,以免發(fā)生短路和觸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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