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氣設備(線路)上工作,應做好4項組織措施和4項技術措施,并嚴格執(zhí)行“四不開工、五不結束”規(guī)定,才能保證不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
四項組織措施:
(1) 工作票制度。在電氣設備(線路)上工作必須填寫工作票或按命令執(zhí)行。
(2) 工作許可制度。在電氣設備(線路)上工作,除辦理工作票以外,還必須得到工作許可人的許可,辦理必要的工作許可手續(xù)后才能工作。
(3) 工作監(jiān)護制度。在電氣設備(線路)上工作,必須在監(jiān)護人的監(jiān)護下進行,不允許無監(jiān)護的自行工作。
(4) 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一項工作當日沒做完,需要間斷次日再干叫工作間斷;在同一電氣連接部分,用同一張工作票,依次在幾個工作地點轉移工作叫工作轉移;一項工作全部完成了叫工作終結。這三種情況需要辦理一定手續(xù),這項制度叫做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四項技術措施:
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線路)上工作,在工作開始前,首先必須做好四項技術措施,這4項技術措施是:
(1) 停電。工作前,必須做好有關停電的一系列工作;
(2) 驗電。驗證是否有電;
(3) 裝設接地線(合接地刀開關)。為了防止突然來電傷害現(xiàn)場工作人員和將設備斷開部分的殘余電荷放盡所做的工作;
(4) 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為了警示現(xiàn)場工作人員和其他人員,在工作地點和相關位置,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止步,高壓危險!”等一些標示牌和裝設一些臨時遮欄。
四不開工:
工作地點和工作任務不明確不開工;安全措施的要求或布置不完善不開工;審批手續(xù)和聯(lián)系工作不完善不開工;檢修 (試驗)人員和運行人員沒有共同赴現(xiàn)場檢查及檢查不合格不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