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排土場安全度分為危險級、病級和正常級三級。
(1) 排土場有下列現象之一的為危險級:
a.在山坡地基上順坡排土或在軟地基上排土,未采取安全措施,經常發(fā)生滑坡的;
b.易發(fā)生泥石流的山坡排土場,下游有采礦場、工業(yè)場地(廠區(qū))、居民點、鐵路、道路、輸電網線和通訊干線、耕種區(qū)、水域、隧道涵洞、旅游景區(qū)、固定標志及永久性建筑等設施,未采取切實有效的防治措施的;
c.排土場存在重大危險源(如汽車排土場未建安全車擋,鐵路排土場鐵路線順坡和曲率半徑小于規(guī)程最小值等),極易發(fā)生車毀人亡事故的;
d.山坡匯水面積大而未修筑排水溝或排水溝被嚴重堵塞的;
e.經驗算,用余推力法計算的安全系數小于1.0的。
(2) 排土場有下列現象之一的為病級:
a.排土場地基條件不好,對排土場的安全影響不大的;
b.易發(fā)生泥石流的山坡排土場,下游有山地、沙漠或農田,未采取切實有效的防治措施的;
c.未按排土場作業(yè)管理要求的參數或規(guī)定進行施工的;
d.經驗算,用余推力法計算的安全系數大于1.00小于設計規(guī)范規(guī)定值的;
(3) 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為正常級:
a.排土場基礎較好或不良地基經過有效處理的;
b.排土場各項參數符合設計要求和排土場作業(yè)管理要求,用余推力法計算的安全系數大于1.15,生產正常的;
c.排水溝及泥石流攔擋設施符合設計要求的。
2、 非正常級排土場的處理:
?。?) 對于危險級排土場,企業(yè)應停產整治,并采取以下措施:
a.處理不良地基或調整排土參數;
b.采取措施防止泥石流發(fā)生,建立泥石流攔擋設施;
c.處理排土場重大危險源;
d.疏通、加固或修復排水溝。
?。?) 對于“病級”排土場,企業(yè)應采取以下措施限期消除隱患:
a.采取措施控制不良地基的影響;
b.將各排土參數修復到排土場作業(yè)管理要求的參數或規(guī)定的范圍內。
3、 企業(yè)對非正常級排土場的檢查周期:
(1)“危險級”排土場每周不少于1次;
(2)“病級”排土場每月不少于1次。
在汛期,應根據實際情況對排土場增加檢查次數。檢查中如發(fā)現重大隱患,應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并向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
4、 企業(yè)應把排土場安全評價工作納入礦山安全評價工作中,由有資質的中介技術服務機構每3年對排土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排土場的安全評價報告應報省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