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記安全生產的基本方針: 安全第一 預防為主 綜合治理。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消除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控制不安全的環(huán)境因素,確保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要求做到以下五方面,共36條安全注意事項。
一、 生產廠區(qū)內十五個不準
1、 加強明火管理,廠區(qū)內不準抽煙。
2、 生產廠區(qū)內,不準未成年人進入。
3、 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干私活、串崗、離崗或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
4、 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5、 不準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服。
6、 不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準進入生產崗位。
7、 安全裝置失效或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8、 不是自己管的設備、工具不準擅自使用。
9、 檢查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 停機檢修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用。
11、 未辦高處作業(yè)證,不系安全帶,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yè)。
12、 不準違規(guī)使用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
13、 未安裝觸點保安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不準使用。
14、 未取得安全作業(yè)證的職工,不準獨立作業(yè);特殊工種職工,未經取證,不準作業(yè)。
15、 不準從事違反其它法律、法規(guī)明文規(guī)定的活動。
二、 操作工的六大嚴格
1、 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2、 嚴格執(zhí)行巡回檢查制度。
3、 嚴格控制工藝指標。
4、 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
5、 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6、 嚴格執(zhí)行安全規(guī)定。
三、 動火作業(yè)六大禁令
1、 動火證未經批準,禁止動火。
2、 不與生產系統(tǒng)可靠隔絕,禁止動火。
3、 不清潔,置換不合格,禁止動火。
4、 不消除周圍易燃物,禁止動火。
5、 不按時作動火分析,禁止動火。
6、 沒有消防措施,禁止動火。
四、 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
1、 必須申請、辦證、并取得批準。
2、 必須進行安全隔離
3、 必須切斷動力電,并使用安全燈具
4、 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5、 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6、 必須佩戴規(guī)定的防護工具。
7、 必須有人在器外監(jiān)護,并堅守崗位。
8、 必須有搶救后備措施。
五、 機動車七大禁令
1、 禁止無證、無令開車
2、 禁止酒后開車。
3、 禁止超速行車和空檔車
4、 禁止帶病行車
5、 禁止人貨混載行車。
6、 禁止超標裝載行車。
7、 禁止無阻火器車輛進入禁火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