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員應常對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1、4S店固定火源
鈑金工車間、電工房
2、除上述部位可動用明火作業(yè)外,其它車間部位嚴禁動用明火作業(yè)
3、生產(chǎn)區(qū)及車輛停放域內(nèi)嚴禁吸煙,違者罰款10元
4、非電工不準私接燈頭、插座,嚴禁亂拉、亂搭電線
5、不準超容量接保險絲及用銅絲、鋁絲、鐵絲等代替保險絲
6、各辦工區(qū)域人員請隨手關掉電源,一次未關電源,罰款20元
7、加強氧氣、乙炔、油料、漆類管理,此類物品應妥善保存
8、4S店的消防設施必須齊備、有效、完好,并存放在固定地點,排放整齊,定期檢查消防沙箱、水桶、滅火器均處于可使用狀態(tài),不得任意挪動和他用
9、生產(chǎn)場地地面的滲油應及時清除,粘有易燃液的抹布應及時清理,定時存放
10、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做到警鐘長鳴
11、能自然的物品、化學易燃品的庫房與一般物品以及性質(zhì)互相抵觸的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庫儲存
12、違反消防制度,引起火災造成經(jīng)濟損失者,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未按照公司要求執(zhí)行者給許10元至50不等金額罰款。
行政部
2012-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