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挖基礎基坑邊坡設計有防護的,必須按照設計要求逐級防護開挖,設計沒有防護的,也要根據實際情況,按監(jiān)理工程師指令,進行邊坡防護,確保安全。
(2)明挖基礎開挖時應有專人負責指揮,基坑周圍應做好排水設施,距離開挖線邊緣1M以上外搭設高度不小于1.2M的防護欄(有載重運輸車輛通過的地帶應確保2M),欄桿上掛設明顯的防墜落.防觸電等安全警戒標記;
(3)對于基坑深度超過2M以上時坑內應設置供人員上下的爬梯,基坑深度超過4M以上的,坑壁邊坡應采取固壁支撐措施或每2M處設置寬度不小于1M臺階。
(4)采用挖土機械開挖基坑時,坑內不得有人作業(yè),必須留人在坑內操作時挖掘機械應暫停作業(yè),挖掘機械在坑頂進行挖基出土作業(yè)時,機身距坑邊要有一定的安全距離,一般不小于1M;
(5)開挖基坑時按規(guī)定的邊坡坡度分層下挖,嚴禁局部深挖和掏洞開挖。
(6)夜間應設置照明,行人較多的地點應派人值班,防止人員掉入基坑內,確保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