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坑支護
1.應經項目分管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作業(yè)。
2.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施工方案,應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
3.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或雖未超過m但地質條件和周邊環(huán)境復雜的基坑(槽)支護、降水工程,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4.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工程,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5.超過2m深的基坑四周要有兩道欄桿的護欄,作業(yè)人員上下基坑應搭設1:3的專用通道。
6.止水帷幕未滲漏水,做好地下水排水及監(jiān)測。
7.積土、料具堆放距槽邊距離不應小于設計規(guī)定。
8.機械開挖土方及回填,應確定作業(yè)人員進入機械作業(yè)范圍內進行清理或找坡作業(yè)的安全措施。
9.坑槽開挖設置的安全邊坡要符合施工設計方案,積土、機具設備、臨時設施等與槽邊距離要大于設計規(guī)定。
10.基坑施工要設置有效的排水措施,深基礎施工采用井點降水的要有防止臨近建筑危險沉降的措施,坑邊要防止坑外的水流入基坑中沖刷坑壁。
11.基坑支護應進行變形監(jiān)測,發(fā)現(xiàn)支護產生局部變形要立即采取措施;對臨近建筑和重要管線、道路也應進行沉降觀測。
12.施工機械進場要驗收,司機要交底、要持證上崗,挖土機開挖程序、作業(yè)位置要有方案。
13.基坑內作業(yè)人員應有安全立足點,坑內作業(yè)有防中毒、防火和充足的照明等措施,垂直作業(yè)有上下隔離防護措施,有足夠的照明。
14.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應組織專家論證審查,出具書面論證報告。
15.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huán)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筑(構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應組織專家論證審查,出具書面論證報告。
16.監(jiān)理單位應當將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列人監(jiān)理規(guī)劃和監(jiān)理實施細則,應當針對工程特點、周邊環(huán)境和施工工藝等,制定安全監(jiān)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二、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安裝后,應由現(xiàn)場技術負責人組織驗收合格后作業(yè)。
2.模板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應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批簽字后實施。有符合實際經審批的施工方案和支撐系統(tǒng)設計計算書,并根據(jù)混凝土輸送方法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交底詳細、具體,符合施工方案3.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飛模等工程,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4.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5m及以上、搭設跨度10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10kN/m2及以上、集中線荷載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撐水平投
影寬度且相對獨立無聯(lián)系構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5.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6.模板拆除應經拆模申請批準,拆模強度應符合設計規(guī)范要求
7.各類模板存放整齊、不超高,大模板存放有防傾倒措施,模板上的施工荷載不得超過設計規(guī)定。不準直接在板條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須通行時,應在大楞上鋪設腳手板。
8.在綁扎鋼筋、粉刷墻面、支拆模板時作業(yè)人員如無可靠立足點,作業(yè)面應有安全防護設施。
9.模板及其支撐體系的施工荷載,不應超過設計計算要求。
10.采用桁架支模應嚴格檢查,發(fā)現(xiàn)嚴重變形、螺栓松動等應及時修復。
11.支撐系統(tǒng)、支模立柱的材料、立柱間距符合設計要求,立柱底的底座、墊板的尺寸材料符合規(guī)定,不得用磚塊鋼模板作墊板模架載荷不得由外腳手架承擔。支模應按工序進行,模板沒有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桿支撐攀登上下。
12.支設4m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須頂牢。操作時要搭設工作臺;不足
4m的,可使用馬凳操作。
13.支設獨立梁模應設臨時工作臺,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14.拆除薄腹梁、吊車梁、桁架等預制構件模板,應隨拆隨加頂撐支牢,防止構件傾倒。
15.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上操作,應有防滑梯、護身欄桿等防護措施。
16.木屋架應在地面拼裝,必須在上面拼裝的應連續(xù)進行,中斷時應設臨時安全支撐。屋架就位后,應及時安裝脊檁、拉桿或臨時支撐。吊運材料所用索具必須
良好,綁扎要牢固。
17.模板制作使用木工機械應遵守木工機械使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8.高處2m以上作業(yè)要有可靠的施工立足點(如操作平臺層高3.2m以上的支撐工程應先搭設操作架后進行支模,作業(yè)面的孔洞下設安全平網(wǎng),臨邊有1.5m以上的雙排防護欄桿或其他防護措施,垂直作業(yè)上下有隔離防護措施)。
用效,并應先拆除一切臨時支撐,經檢查無誤后方可起吊。模板起吊前,應將吊車手的位置調整適當,做到穩(wěn)起穩(wěn)落,就位準確,禁止用人力搬動模板,嚴防模板大冊幅度擺動或碰到其他模板
20.筒??捎猛宪囌w運輸,也可拆成平模用拖車水平疊放運輸,墊木必須上下對齊,綁扎牢固,用拖車運輸,車上嚴禁坐人。
21.在現(xiàn)澆結構安裝作模板時,必須將懸挑部分固定、位置調整準確后,方可摘鉤,外模安裝后,要立即穿好銷桿緊固螺栓。安裝外模板的操作人員必須掛好安全帶。
22.在模板組裝或拆除時,指揮、拆除和掛鉤人員,必須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方可操作,嚴禁人員隨大模起吊。
23.大模板必須有操作平臺、上下梯道、走道和防護欄桿等附屬設施,如有損壞,應及時修理。
24.模板安裝就位后,要采取防止觸電的保護措施,要設專人將大模板串連起來,并同避雷接通,防止漏電傷人。
25.大模板拆除后,應及時清除模板上的殘余混凝土,并涂刷脫板模劑,在清掃和涂刷脫離劑時,模板要臨時固定好,板面相對停放的模板之間,應留出50~60cm寬的人行道,模板上方要用拉桿固定。
26.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工程。應組織專家論證審查,出具書面論證報告。
27.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8m及以上,搭設跨度18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15kN/m2及以上,集中線荷載20kN/m2及以上,應組織專家論證審查,出具書面論證報告。
28.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承受單點集中荷載700kg以上,應組織專家論證審查,出具書面論證報告。
29.監(jiān)理單位應當將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列入監(jiān)理規(guī)劃和監(jiān)理實施細則,應當針對工程特點、周邊環(huán)境和施工工藝等,制定安全監(jiān)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