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工作無小事,安全工作大于天,為了加強我園的安全管理工作,嚴防事故發(fā)生,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特制定本制度。
1、凡屬食堂飲食造成的中毒事件,必須及時報告園領導,采取積極措施進行施救。
2、教師在上課或活動中造成學生安全事故,必須及時向班主任和園領導匯報,由班主任及時向家長聯系讓其知曉。如果事故較輕,視情況進行適當處理;如果事故較重,則需立即組織人員將幼兒送醫(yī)院救治。
3、若是園內設施設備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知情者,必須及時向園領導匯報,由園通知班主任迅速通知家長,如果事故較輕,視情況進行適當處理;如果事故較重,則需立即組織人員將幼兒送醫(yī)院救治。
4、凡是在幼兒園因管理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包括上述各種事故原因,都必須實行上報,并采取積極措施進行處理。要求園內各處室、班級責任人,在檢查中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園領導,以便及時整改處理。發(fā)現如下情況應及時報告縣教育局。
?。?)師生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
?。?)師生發(fā)生食物中毒事件。
?。?)教師出現重大違法違紀事件。
?。?)組織幼兒和教師外出進行春游等活動。
5、如有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者,將承擔出現的行政和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