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學生的管理,落實責任,杜絕安全隱患,預防學生在上課期間校外安全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校學生未到校和中途離校學生管理制度:
1、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有責任將本班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告知學生家長;有責任對本班學生到校和離校進行清查,隨時了解本班學生的到、離校情況,并根據(jù)情況作出相應的處理。
2、按照教育局規(guī)定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責任追究制,我校決定依照教育局規(guī)定,確立“誰的課、誰負責”,“誰發(fā)現(xiàn),誰追查”的原則。當堂課教師即是責任人,有責任清查學生到課情況,發(fā)現(xiàn)有缺課學生應及時填寫未到校或中途離校學生登記,并及時通知班主任進行追查。
3、各班應成立學校信息收集組,及時了解學生動向信息和活動信息,下課期間,如發(fā)現(xiàn)同學生病或離?;蚱渌`紀違規(guī)現(xiàn),都應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要作出相應處理。
4、班主任要將清查和了解的學生情況及時作出處理,查找未到校或離校學生,弄清原因,并及時通知家長,并將處理情況報告當班行政值周和學校領導。
5、領導對各班主任上報的情況迅速作出相應合理的處理。24小時內通過努力都還未查到學生準確地點的,學校應及時報告。
6、對于知情不報,知情不查者,將嚴格按教育局安全追究實行首問責任追究其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