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明確制定公司產生廢棄物的分類、收集、保管及處置的方法。
2.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工廠范圍內產生廢棄物的管理。
3.用語定義與分類
所謂廢棄物是指公司生產、辦公或進行其他活動所產生的污染環(huán)境的物質。公司根據(jù)廢棄物的性質和實際狀況,將廢棄物分為危險廢棄物、生產廢棄物、一般廢棄物三大類。
A.危險廢棄物:可能對周邊環(huán)境或人體安全健康有害的劇毒、易爆、輻射、放射、感染性的廢棄物質。
B.生產廢棄物:因公司生產活動而產生的非危險的廢棄物質。生產廢棄物根據(jù)性質分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兩類。
B.一般廢棄物:不屬于危險廢棄物和生產廢棄物,因公司日?;顒樱ㄞk公、生活等)所產生的廢棄物。
4.管理職責
4.1管理者代表為廢棄物管理責任者,主要負責公司廢棄物處理的監(jiān)督和對外部各方的協(xié)調,各部門處理責任者的任命并明確其職責。
4.2廢棄物處理責任者
生產技術部負責灰渣和金屬下腳料、玻璃鋼下腳料等生產方面產生固廢的控制、處置和綜合利用;
辦公室負責辦公及生活垃圾的控制及處理;
市場部負責化學品包裝物的回收處理。
5.工作程序
5.1嚴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及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辦法,嚴格控制生產流程,提高資源利用率,逐步減少各種固體廢棄物的產生;
5.2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對納入其中的本公司危險廢物有機樹脂類,進行重點管理,控制其危害性;
5.3對各類固廢的處置應填寫“固體廢棄物處置回收記錄”,一般固廢由各相關部門批準,危險廢物由管代批準處置。對危險固廢的處置應由有資質的單位接收。對灰渣、金屬下腳料等可利用固廢進行綜合利用,嚴禁隨意丟棄。
5.4對車間/廠區(qū)內固廢由產生部門負責管理,做好防滲、防散溢,標識、定置存放,避免二次污染。
5.5廢棄物處理的委托
管理者代表對廢棄物處理的外部回收站進行調查,挑選具備資格的外部回收站。與之協(xié)議完畢后,委托其對公司的廢棄物進行處理。
6、相關文件、記錄
6.1《金屬下腳料及灰渣綜合利用作業(yè)指導書》
6.2《玻璃鋼下腳料及生活垃圾處理作業(yè)指導書》
6.3《固體廢棄物分類表》
6.4《固體廢棄物處置回收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