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車作業(yè)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門簽發(fā)的特殊工種上崗證才能單獨上崗,無證不得獨立操作,學徒工不許單獨操作。
(2)熟悉所屬行車起重機的用途、裝備、操作方法以及保養(yǎng)規(guī)則,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
(3)必須在行車總電源斷開的情況下,進行行車的檢視、潤滑和修理工作,定期檢查安全裝置、軌道和綱絲繩的安全狀況,重要部位的連接和使用情況,并對個別機構進行必要的調整。
(4)在起重機上不得遺留工具和其他物品,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人身事故或損壞機器設備。
(5)被吊起的重物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
(6)行車司機必須與地面工緊密配合,只應聽從指揮人員發(fā)出的信號進行,危險情況下不論由誰發(fā)出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
(7)吊起重物時,必須在垂直位置,不允許用移動大/小車來拖動重物。
(8)大、小車必須以最緩慢的速度,在不碰撞擋架的條件下,逐步靠近邊緣位置。
(9)駕駛過程中注意左右瞭望,防止與其他行車相碰撞。
(10)涉及安全隱患(如:連鑄大包工關不嚴水口,不許吊下旋轉臺;渣場行車工不許將紅渣罐傾倒在有積水地面。)不準操作。
(11)熟練掌握“十不吊”、“十必須”、“十不準”和“安全確認制”。 有權拒絕違章作業(yè)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yè)有權加以勸阻和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