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持汽車隊全面工作,是本隊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嚴格執(zhí)行國家政策、法規(guī)及交通管理規(guī)定,遵章守法。
三、對本隊的全體人員要不斷進行安全教育,培養(yǎng)良好的駕車作風。
四、加強對本隊員工安全技術、技能的培訓與學習,強化全隊員工的自保、互保意識。
五、嚴格要求職工上標準崗、干標準活。
六、經常性地檢查車輛有無事故隱患及駕駛員有無違規(guī)行為一經發(fā)現,嚴肅處理。
七、合理調派生產車輛,保證最大限度地滿足生產需要及人員上下井乘車。
八、負責小車的管理,提高小車的利用率,保證辦事效率。
九、負責輔運平硐路面灑水的管理,保證按時灑水。
十、負責矸石防滅火的管理。
十一、確因安排不到位或工作漏洞,造成井下停產或平硐路面起塵,應負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