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guī)定
1、調(diào)度絞車(運料絞車)司機必須經(jīng)過培訓,達到“三懂”(懂構造,懂性能,懂基本原理),“四會”(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維護,會處理故障),考試合格并持證上崗。
2、運料絞車必須使用雙打電鈴信號或聲光信號裝置,信號要靈敏可靠,聽不清信號不準開車。
3、有以下情況之一時,要及時停車:
(1) 絞車起動或運行中,發(fā)現(xiàn)絞車移動或壓戧柱松動,
(2)車輛在平巷或斜坡上運行時,發(fā)現(xiàn)有行人,
(3)發(fā)現(xiàn)由于掉道或其它原因造成的絞車超負荷,
(4)發(fā)現(xiàn)其它不安全因素或有人喊停車。
二、檢查與處理。
1、絞車附近的頂幫支護應牢固可靠,巷道內(nèi)無影響絞車運行的雜物堆積;
2、打壓戧柱的絞車,其壓戧柱要牢固有勁。固定底座的絞車,地腳螺釘必須緊固可靠;
3、絞車突出部位距軌道側不小于0.8米;
4、開關應上架擺放穩(wěn)當,電纜要懸掛整齊,操作按鈕要安裝在操作方便及不受碰撞處;
5、絞車各部件、螺栓、墊圈、護罩等緊固齊全,制動閘和離合閘要靈活好用;
6、信號要靈敏可靠,并符合完好要求;
8、鋼絲繩在滾筒上固定要牢固可靠,排繩要整齊,一個捻距內(nèi)斷絲面積不允許超過原鋼絲繩總面積的5%;
9、擋車裝置應牢固可靠,使用靈活,并符合有關要求;
三、注意事項:
1、沒有深度指示器的絞車,應在鋼絲繩和滾筒上做出指示記號,以便及時減速及停車;
2、絞車在運轉中,司機應經(jīng)常注意電機和機械的響聲,如聲音不正常或有特殊的震動時,應立即停車檢查原因;
3、鋼絲繩在滾筒上纏繞時,應按順序排列,最外層距滾筒邊緣的高度,至少應為繩徑的確2.5倍。底繩在滾筒上纏繞,不得少于6圈;
4、絞車運行中,嚴禁用手或腳直接撥動鋼絲繩和檢查機器的傳動部分,檢查絞車軸承的溫升和油量時必須停車;
5、空、重車不準在坡上吊鉤停放,中途需要裝卸時,應相互聯(lián)系好以后進行,但嚴禁摘鉤,車的下方應打好撐木,司機要壓好制動閘,車輛下方不得有人;
6、禁止絞車司機擅自離開絞車。絞車處于工作狀態(tài)時,兩手不準離開制動閘和離合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