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生產運行管理,強化質量檢查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資料數(shù)據(jù)必須認真錄取,做到齊全、準確、整潔、完好,并及時存檔。
第二條 資料收集時間和內容:定時記錄工藝、設備運行情況及門站進站氣量和出站氣量。
第三條 認真填寫生產報表和記錄,做到生產動態(tài)明確,重要生產情況記載清楚,資料無差錯,字跡無涂改。
第四條 實行隨機質量檢驗制,每次檢修、每項工程及工作要實行過程檢驗和驗收檢驗的隨機質量檢查制度,并由專人負責。
第五條 實行定期質量檢查評比制度,定期對各班組的設備運行狀況、各種記錄、衛(wèi)生、勞動紀律等進行檢查評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