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嚴格控制鍋爐水位、汽溫、汽壓在規(guī)程規(guī)定的允許范圍,嚴禁鍋爐超壓超溫及汽包水位低于或高于最低最高允許水位線運行。
2、 嚴禁將油類及易燃易爆物品隨便亂放。
3、 設備檢修時,應切斷汽、水、電源、汽水管道需卸壓,放空時必須確認已放空,檢修設備與運行設備無關聯(lián)方可進行檢修工作。
4、 無鍋爐操作證者,禁止上崗操作。
5、 必須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嚴禁赤腳、赤膊、穿裙子、短褲、穿拖鞋、高跟鞋、披著衣服上崗操作。
6、 進入汽包、鍋爐煙道工作,要有專人監(jiān)護,照明電壓不許超出36伏。
7、 不準在欄桿、管道上行走或從轉(zhuǎn)動設備上跨越。
8、 做到班前講安全生產(chǎn),班中查安全生產(chǎn),班后總結安全生產(chǎn)。
9、 堅持事故“三水放過”的原則,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fā)生。
10、 嚴禁酒后上班或上班飲酒。
11、 嚴禁在車間內(nèi)烹煮食物,烘干衣物,任何地方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
12、 熟悉車間現(xiàn)場備用的各種消防設施設備,并掌握各器具的使用方法,按指定地點放好,定期檢查。嚴禁擅自使用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