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保證公司能夠提供產品在保質期內可供復查的依據(jù),要求各車間檢驗人員對當班生產的產品進行留樣。
2、在化驗室應專門設立產品留樣柜,并在醒目處建立品種標識。
3、各生產班次留樣應按品種歸類,并以生產日期的先后順序進行整齊放置。
4、留樣產品應為當班檢驗員從生產線隨機抽取的產品。
5、產品留樣數(shù)量為600-1000g,并用自封袋密閉保存。
6、留樣產品應用標簽注明生產日期、生產班次、生產品種,連同樣品一共保存于自封袋內。
7、如當班進行產品轉換或同時生產多個產品,應分別留樣。
8、留樣樣品保存求為六個月。
9、在產品保質期內,留樣產品應保持完好,不得隨意挪用或丟棄。
10、超過六個月,留樣產品按照相應規(guī)定進行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