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庫房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儲存物資要按其性質(zhì)、包裝、不同的火災特點和滅火方法,以及低溫、常溫、密封條件不同,分別存放,性質(zhì)相抵觸的不得混存。
2、貨品應按“六距”要求堆放,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1米,垛與墻之間不小于0.5米,垛與柱之間不小于0.3米,垛與粱(頂)之間不小于0.3米,垛與燈具垂直下方之間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最小寬度不小于2米。
3、禁止任何人吸煙和攜帶火種入庫;
4、不準在倉庫內(nèi)使用電熨斗、電爐等電熱器具和燃氣。
5、檢查責任范圍的火源、電源的防火安全情況,并做好值班記錄。及時清除倉庫周邊的雜草、落葉和其他可燃物。
6、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W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zhèn)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
7、要認真檢查物資堆放安全情況,離開庫房是要切斷電源,并關閉門窗。
8、及時勸阻和制止違反防火規(guī)定的行為,對發(fā)現(xiàn)的消防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并采取措施予以解決或控制。會使用滅火器材,做到對倉庫滅火器材的知位置、知性能、知使用方法,會撲救初起火災,能正確選用滅火工具和撲救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