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火巡查人員由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成員(小班當班人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應每12小時進行一次。
三、各辦公室下班時應當對辦公室現(xiàn)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四、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
五、發(fā)現(xiàn)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六、防火巡查內(nèi)容: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4、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七、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八、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對各辦公室下發(fā),并督促整改。
安全環(huán)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