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單位、各部門負責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人,要高度重視消防工作,學習、宣傳、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掌握消防安全情況,統(tǒng)籌安排消防工作; 二、各單位應確定負責消防工作的部門和人員。處保衛(wèi)科是消防安全管理部門。重點消防單位應配備專職消防工作人員,參加有關知識技能培訓;各單位應建立消防值班制度; 三、各單位應建立消防檢查制度。處每月對各單位的消防工作進行檢查;重點消防單位須建立每日巡查、旬查、月查制度,并建立臺帳; 四、各單位要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和各單位實際,配備必需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對其進行維護管理,確保完好能用; 五、各單位要及時對火災隱患進行整改,并報告隱患整改情況; 六、各單位要對職工每年進行至少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消防意識,提高防火知識技能和自我保護能力; 七、各單位要制定用電、用火安全管理制度,滅火和應急救援疏散預案,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和獎懲制度; 八、各單位要確定重點消防部位,并指定專人負責該部門的消防安全; 九、當火災發(fā)生時,要及時進行滅火、人員疏散、物資搶救和報警,協(xié)同有關部門追查火災原因和提出處理意見; 十、各單位應根據(jù)此制度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