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明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職責,制定每日24小時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序與要求,制定設備自檢、巡檢的程序與要求。
2、消防控制室有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和維修保養(yǎng)記錄、完整的消防設施設計、施工和驗收等基本情況資料。
3、在醒目位置懸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職責、火警處置程序、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有關人員的聯(lián)系電話等資料。
4、認真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不得漏記、補記、代記,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應完整,字跡清晰,保存完好。
5、消防控制值班室的設備設置應符合要求,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雜物,保證其環(huán)境滿足設備正常運行的要求。
6、值班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熟悉掌握本系統(tǒng)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guī)程。
7、值班期間發(fā)生各種報警,值班人員應按照相應的火警處置程序進行靈活有效的處理,嚴格執(zhí)行火災報警制度。
8、值班人員嚴禁吸煙、動用明火或擅自關閉、改變室內消防設備的工作狀態(tài)。
9、控制外來人員入內,如進入必須經(jīng)有關領導批準,并做好登記方可進入,進入后嚴禁亂動各種設備;廠家的工作人員維修設備必須經(jīng)主管領導批準,并由維修部門的人員陪同方可進入工作。
10、值班人員應遵守值班紀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離職守,不準長時間占用值班電話,接收和發(fā)出報警時,有條件的要及時進行電話錄音,不準隨意刪除報警電話錄音。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明確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2、確定消防設施、器材登記、檢查及維護保養(yǎng)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3、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2)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展品、商品、貨柜、廣告箱牌、生產(chǎn)設備等的設置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和器材的正常使用;
(5)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tài);
(6)按照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shù)量、設置部位、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時間等有關情況,并定期檢查、檢測,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7)自動消防設施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每年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全面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guī)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均應認定為火災隱患。
2、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報告上級主管人員。
3、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并對整改完成情況進行確認。
4、明確火災隱患整改的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所需經(jīng)費來源。
5、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采取相應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6、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改正,并將整改情況復函及時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7、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chǎn)停業(yè)整改。
8、對于涉及城市規(guī)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或當?shù)厝嗣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