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1、本單位的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
2、消防值班應由單位領導帶班。值班領導要不定時地查班、查崗。
3、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不得脫崗、漏崗。
4、本單位實行交接班制,建立值班檔案。值班人員要詳細填寫值班檔案,班與班之間要辦理交接手續(xù)。
5、消防控制室必須晝夜24小時設專人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禁脫崗,未經專業(yè)無證人員不得上崗;
6、值班人員要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guī),學習消防專業(yè)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guī)程,提高消防技能。
7、值班時間嚴禁睡覺、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電話,不準在控制室內會客,嚴禁無關人員觸動、使用室內設備。
8、嚴密監(jiān)視設備運行狀況,遇有報警要按規(guī)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做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
9、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tǒng)。
10、本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