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搞好電氣設備試驗,公司建立電器試驗室,各工程處(廠)成立電氣試驗組,配有負責電氣試驗的技術人員,配備具有一定文化技術水平的試驗人員,裝備相適應的儀器、試驗設備等。
二、電氣試驗必須執(zhí)行“煤礦電氣試驗規(guī)程”,和水電部“電氣設備交結和預防性試驗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等國家有關規(guī)程。
三、公司電氣試驗室負責本系統(tǒng)35KV及以上電氣設備試驗工作,以及各單位委托的電氣試驗項目;各處(廠)電氣試驗組負責6KV及以下電器設備的檢查、檢修、調整試驗工作。
四、電氣試驗工作,要根據(jù)編制批準的試驗計劃實施,試驗后要進行驗收,并辦理必要的手續(xù)。
五、要加強電氣試驗工作的技術管理,建立健全主要設備歷年來試驗資料和檔案,掌握設備性能變化的趨勢,不斷提高試驗技術水平。
六、對新安裝的電氣設備,必須按新安裝交接試驗標準進行,并寫出詳細的試驗報告,交使用單位。
七、電器設備如變壓器、電動機、開關、電纜等在投入運行前必須按規(guī)定做檢查、測試、調整和電氣試驗。
八、每年冬季,避雷器要退出運行,每年雨季三月一日前對防雷電設施,接地裝置進行預防性試驗,合格后方準投入運行,定期對輸電線路進行巡線檢查,排除故障隱患。
九、井下電氣試驗的安全措施,應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井下防爆電氣設備檢驗調整工作結束后,需經(jīng)防爆員檢查簽字后方可下井投入使用,井下三大保護嚴格按“煤礦井下檢漏繼電器安裝、運行、維護與檢修細則”,“礦井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和“礦井低壓電網(wǎng)短路保護裝置的整定細則”進行,繼電保護定值不經(jīng)主管電氣工程技術人員批準,不得任意更改。
十、電器設備使用的絕緣油,要進行定期試驗、化驗,按“煤礦電氣試驗規(guī)程進行”,油斷路器多次跳閘和故障后,應取油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