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對外經濟合同中和承接任務時,應從公司實際出發(fā),考慮實施能力,充分估計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和解決措施。
2、加強經濟活動中的合同管理,確保安全管理責任的落實。
3、督促分管部門對外包施工單位進行資質審查。
4、督促分管部門完善工程承包合同中有關安全的條款,要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5、指導外包施工單位不斷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完善安全管理機構和網(wǎng)絡體系。
6、對分管部門協(xié)助外包施工單位工傷事故處理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7、審查分管部門對外包施工單位工傷事故進行經濟補助建議的合理性。
8、督促分管部門對外包施工單位勞動保護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9、對分管線條部門及相關方發(fā)生的事故負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