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會制度
1、每日早7:30時在調度室召開礦調度早碰頭會議。參加人:在礦的副礦長以上領導、機關部室領導、生產部室副部長以上領導以及調度室主任。會議由生產礦長主持。
2、會議先由調度值班領導對前一天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總結匯報。包括:對欠產單位和生產指標完成不好的單位要進行重點情況說明;對當日生產過程中發(fā)生的各類停工誤時和事故的發(fā)生的全過程以及分析情況和善后事宜要進行詳細匯報;對當日發(fā)生的各類安全事故和情況的發(fā)生原因、處置過程、事故結論以及處理分析等全過程也要進行詳細匯報;對礦井的重點工程、重要環(huán)節(jié)(部位)的進展和變化也要進行詳細說明;以及前一天碰頭會安排工作的落實情況等。
3、由在礦的副礦長以上領導按各自分管的范圍和系統(tǒng)就上述匯報的情況進行點評,并針對目前安全生產情況就現階段的重點工作方向和內容進行統(tǒng)一安排和布署
4、各單位參會人員要認真領會議精神,做好詳細記錄,按照工作職責和分管范圍,嚴格落實會議安排和要求。
5、調度室要安排專人做好詳細會議記錄,負責對會議安排和工作要求進行逐條落實。并負責參會單位及人員簽到和清點工作。
二、作業(yè)會制度
1、在正常生產情況下,調度例會定為每天下午(冬季14:30分;夏季15:30)準時召開,遇有緊急情況,臨時召開專題會議,會議由調度室主任主持。
2、調度例會參加人員:礦長、各副礦長、總工程師、安監(jiān)科、副總工程師、生產部室、物資部、采、掘、機、運、通等部、隊行政負責人。
3、所有參加調度例會的人員必須準時參加會議,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無故不參加會議一次罰款50元,必須做到有事請假,并指派他人參加會議。
4、在調度會議上安排的工作,各單位必須無條件接受,并且按時完成,如果拒絕接受任務或不按時完成任務,出現一次對負責人罰款100元,其中包括日常生產中調度主任安排的臨時性任務。
5、各單位應事先把問題想清楚,以便在會議上一次性平衡解決,做到會議精練,堅決杜絕會議的扯皮現象。
三、專題會議制度
1、每月最后一天下午15:30時在礦調度指揮中心會議室召開月生產指標完成情況專題匯報會。參加人:副礦級以上領導、各業(yè)務部室室長、采掘區(qū)隊長。
2、會議由調度主任主持,調度業(yè)務人員負責對會議上匯報的數據進行匯總,并形成書面材料向礦有關領導通報。
3、會議先由調度主任向參加會議單位通報當前安全生產形勢及礦領導就生產組織方面的安排布署情況;再由經營部有關人員通報當月原煤外運情況和月末庫存煤盤點情況;最后由技術部有關人員通報生產作業(yè)計劃安排情況。
4、由各采掘區(qū)隊分別對本單位對照生產作業(yè)計劃匯報當月生產指標完成情況。包括:礦井產量、掘進進尺、原煤外運完成情況、庫存煤盤點等。并就當月生產情況(特別是指標完成不好的單位)要進行重點說明,對當前的重點工程、采掘銜接等進展情況和預計工期也要進行相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