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了加強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管理,充分發(fā)揮資金的使用,推動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的全面開展,特制定本辦法。
2、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是來自安全防護、傷亡賠償、風險抵押,所需費用利于安全施工,臨時設施、文明施工、環(huán)境保護,提高勞動保護工作水平,改善職工勞動條件,保證安全生產的專項費用,必須??顚S茫瑖澜沧魉?。
3、每年在編制年度施工計劃的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公司在每個工程總造價中提取1.5%備為安全獎懲、傷亡賠償、風險抵押之用。
4、施工項目部應根據(jù)以中標在建工程款中,按公司已定標準,提出安措經費,保證該工程文明施工、環(huán)境保護、臨時設施、安全施工、防護等,不得少于工程總造價的2%。
5、公司安質科每年根據(jù)施工任務等實際情況,針對各項目部提出的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報告分管領導,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6、已經提取的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應及時在財務得另立帳戶,活期存入銀行,以便臨時之用。
7、每年已消耗的安全措施經費必須分項列出清單向公司領導匯報,年度針對項目工程的未用完的安措經費可接轉下年或該項目部的下工號使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它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