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及時準確核算集團固定資產的數量和價值,監(jiān)督并促進各項固定資產的保管和合理使用,使其處于完好狀態(tài),充分發(fā)揮其使用功效,特制定本辦法。
第2條 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區(qū)域公司及項目部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3條 本辦法所指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包括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機器、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等物品;或者不屬于生產經營,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包括2000元),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物品。低值易耗品和一般辦公用品、設備的管理參見《辦公用品及設備管理辦法》。
第二章? 固定資產管理基本任務與職責分工
第4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基本任務:進行固定資產的核算和管理;加強固定資產的維護和保養(yǎng),提高固定資產的完好率;在組織資產存量流動和增量投向上改善固定資產的配置,提高固定資產利用率;檢查、分析和考量固定資產的使用效果,提高經濟效益。
第5條 集團使用的固定資產,任何人不得侵占。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必須嚴格按照管理分工,履行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和手續(xù)制度。
第6條 按照“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和“歸口管理”的原則,實行集團、區(qū)域公司兩級管理。
1.集團總部:負責集團所有固定資產的綜合管理,策劃資產管理方案并制定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和措施;掌握集團固定資產的使用和增減變動情況,負責審批區(qū)域公司大宗或超出預算范圍的固定資產購建;負責歸口管理集團總部使用的固定資產;負責監(jiān)督、指導區(qū)域公司的資產管理。
2.區(qū)域公司:負責歸口管理本公司(含所屬項目部)使用的固定資產,負責本公司固定資產的記錄和核算;在權限范圍內負責本公司固定資產的購建或提出購建申請;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使用、調配和增減變動情況等實物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本公司固定資產的維護、大修和更新改造;在權限規(guī)定范圍內辦理相關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損失、報廢的上報和審批工作。
第7條 集團行政管理中心為集團固定資產的總體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建立集團資產管理體系,組織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評估。集團各管理中心、區(qū)域公司各部門長期使用、占用的固定資產或專業(yè)器具類固定資產,由各中心、部門作為第一責任部門直接管理,行政管理中心作為第二責任部門統(tǒng)籌管理。
第8條 集團財務管理中心和區(qū)域公司財務部是固定資產的賬務管理部門,配置專職固定資產管理崗位,主要負責固定資產的記錄和核算;辦理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廢、毀損、出售等的上報和審批手續(xù)及固定資產增減變動的財務處理;建立和保管固定資產卡片,確保賬、卡相符;進行固定資產綜合管理和檢查,綜合分析固定資產的經濟效益。
第9條 集團工程管理中心和區(qū)域公司工程部為施工生產用固定資產的專業(yè)管理部門,集團行政管理中心及區(qū)域公司辦公室(綜合部)為非施工生產用固定資產的專業(yè)管理部門,負責各自所管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掌握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和技術狀況;負責本專業(yè)固定資產的建設、更新、改造和大修的申報;辦理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報廢、毀損、出售等的審查和申報;辦理固定資產的調撥、調整、停用、拆除、出租等的申報和審批手續(xù);保管本專業(yè)固定資產卡片,確保賬卡相符;分析、評價本專業(yè)固定資產使用效果,提高資產利用效率。
第10條 集團及區(qū)域公司各職能部門和項目部為固定資產的使用部門。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設兼職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提出固定資產的調撥、調整、停閉、拆除、出租等的申請;提出固定資產的建設、更新、改造和大修項目申請;保管本部門固定資產清冊,確保固定資產的實物與固定資產清冊的記錄相符;協(xié)助本部門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報廢、毀損、出售等的上報手續(xù);協(xié)助進行年末固定資產的清查工作。
第11條 建立固定資產責任人制度,在固定資產清冊中明確各項固定資產的管理責任人。按照“誰使用、誰保管、誰維護”的原則,管理責任人由固定資產的直接使用人擔任。管理責任人的主要職責為:負責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和保管,確保固定資產經常處于良好狀態(tài);配合行政部門和財務部門實施固定資產的報廢、毀損、出售的審查以及固定資產的調撥、拆除、出售等上報和審批手續(xù)。固定資產管理責任人調動時,必須將固定資產交點清楚并辦理必要的交接手續(xù)。
第12條 按照“歸口管理”的原則,固定資產專業(yè)管理部門負責建立固定資產臺賬,每年年終,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固定資產實物進行清查盤點。通過清點發(fā)現(xiàn)的盤盈、盤虧和毀損,應查明原因,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以保證賬、卡、物相符。
第13條 集團監(jiān)督審計中心為集團資產管理的監(jiān)督部門,負責監(jiān)督各部門、單位是否在執(zhí)行資產管理制度,對各項資產流動進行監(jiān)控,組織對大額資產購建與折舊變賣等流程進行審計。
第三章? 固定資產的分類和計價
第14條 固定資產按經濟用途和使用情況分為以下幾類:
1.生產用固定資產。指生產經營和管理用的各種固定資產,按經營管理專業(yè)性質明細分類如下:
①房屋及建筑物,包括為生產和為生產服務的管理部門用的房屋及建筑物;
②施工機械;
③運輸設備;
④儀器儀表及實驗設備;
⑤生產設備;
⑥其它生產用固定資產。
2.非生產用固定資產。指與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種固定資產。
3.未使用固定資產。指購建完成尚未投產使用,撥入尚待安裝,進行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調撥中的固定資產,以及批準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
4.不需用固定資產。指生產管理不再繼續(xù)需要的各種固定資產。
5.租出固定資產。指經批準在經營性租賃方式下出租給外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
6.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指公司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在租賃期內,應視同自有固定資產進行管理。
7.土地。指已經估價單獨入賬的土地。因征地而支付的補償費,應計入與土地有關的房屋、建筑物的價值內,不單獨作為土地價值入賬。土地使用權不能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15條 固定資產的計價。固定資產應按其取得時的成本作為入賬的價值。固定資產取得時的成本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分別確定:
1.外購的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買價、增值稅、進口關稅等相關稅費,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所發(fā)生的可直接歸屬于該資產的其他支出,如場地整理費、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yè)人員服務費等。
如果以一筆款項購入多項沒有單獨標價的固定資產,按各項固定資產公允價值的比例對總成本進行分配,分別確定各項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所發(fā)生的必要支出,作為入賬價值。
3.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入賬價值。
4.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xiàn)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如果融資租賃資產占企業(yè)資產總額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賃開始日,也可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5.在原有固定資產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原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由于改建、擴建而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發(fā)生的支出,減改建、擴建過程中發(fā)生的變價收入,作為入賬價值。
6.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xiàn)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或以應收債權換入固定資產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受讓的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①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②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7.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固定資產,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換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①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②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入賬價值。
8.盤盈的固定資產,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其入賬價值:
①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②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項固定資產的預計未來現(xiàn)金流量現(xiàn)值,作為入賬價值。
9.經批準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按調出單位的賬面價值加上發(fā)生的運輸費、安裝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入賬價值。
第16條 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中,還應當包括為取得固定資產而交納的契稅、耕地占用稅、車輛購置稅等相關稅費。
第17條 企業(yè)購置計算機硬件所附帶的、未單獨計價的軟件,與所購置的計算機硬件一并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18條 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手續(xù)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計價值記賬,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第四章? 固定資產增減變動及處理程序
第19條 引起固定資產發(fā)生增減變動的因素:
1.固定資產的增加:
①自行建造和購入;
②其他單位投資轉入和融資租入;
③其他單位有償、無償轉入;
④盤盈;
⑤進行固定資產改造、擴建增值;
⑥按國家規(guī)定資產評估(重估)價值調增;
⑦其他。
2.固定資產的減少:
①經批準報廢、毀損或非常損失;
②投資轉出;
③經批準無償調出和出售;
④盤虧;
⑤捐贈轉出;
⑥按國家規(guī)定資產評估(重估)價值調減;
⑦其他。
第20條 建設項目竣工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根據正式竣工決算中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由工程管理中心組織人員與使用部門辦理實物交接手續(xù),工程管理中心填制固定資產收入憑證,一式三份,一份送行政管理中心,一份送財務管理中心,一份自留。財務管理中心核對相符后,據以填制固定資產卡片,并辦理賬務處理手續(xù),同時將變動后的固定資產清冊分別送交各使用部門。
第21條 集團總部固定資產的購建。
1.購建審批權限。
①房屋、車輛的購置由董事長審批。
②其他生產經營設備購置,30萬元(含)以下的,由總裁審批;3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
③集團高管層發(fā)起的大宗固定資產購建,先由集團高層經營班子辦公會議審議,再報董事會審批。
2.購建的程序。
①使用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并經部門分管領導審批;
②行政管理中心、財務管理中心、企業(yè)管理中心進行會審;
③行政副總、總裁、董事長進行審批。
④確定購買渠道、付款方式后組織購建,必要時應通過招投標方式購建。
⑤購買后由行政管理中心和財務管理中心確認新增資產狀態(tài),建立資產憑證和卡片,更新資產臺帳,并做賬務處理。
第22條 區(qū)域公司固定資產的購建。
1.購建審批權限。
①5000元以下(含)的固定資產購建由區(qū)域公司在預算范圍內自行購建,超出預算的固定資產購建需按照預算管理程序進行審批。
②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含)的固定資產購置由區(qū)域公司上報購建申請,集團總裁批準后方可購建。
③5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購置由區(qū)域公司上報購建申請,由集團總裁、董事長審批后方可購建。
④大型機械設備的購置,先由集團高層經營班子辦公會議審議,再報董事會審批。
2.購建的程序
使用部門根據生產施工或管理的實際需要提出書面申請,辦公室(綜合部)審核匯總后書面報區(qū)域公司領導審批,根據管理權限需上報集團審批的應上報集團審批。經批準后由辦公室(綜合部)組織購建。
辦公室(綜合部)在采購完成或工程竣工交付后應立即根據購貨發(fā)票、工程決算單以及相關資料及時進行物帳處理,組織或委托有關單位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填制固定資產收入憑證和固定資產卡片,一式三份送交財務部并辦理報賬手續(xù)。
財務部門應認真核對全部單據、資料,核對無誤后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同時將蓋章后的固定資產收入憑證和卡片退辦公室(綜合部)一份進行臺帳登記和保管,送交使用單位一份登記管理。
第23條 固定資產的出租。
為提高固定資產的利用效率,對機具、工具及儀器儀表等設備,集團在各區(qū)域公司之間實行固定資產的有償使用制度,由工程管理中心核定出租費用標準并制定相關細則。
各區(qū)域公司應在成本效益原則下盡量選擇內部租賃;對外出租固定資產必須征得本單位領導的同意,由綜合部簽訂租賃合同。財務部按合同規(guī)定按期收取租賃費。
第24條 固定資產的調撥和轉移,應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
1.固定資產向集團以外的其他單位轉移,原則上均實行有償轉讓。實行有償轉讓的固定資產應按質論價收取價款。
2.在集團所屬范圍內固定資產的調撥實行無償調撥,由集團調撥部門填制《固定資產調撥通知單》(見附件1),送調入、調出單位和相關財務部門。調出單位根據上述通知單位文件填制《固定資產轉移單》(見附件2),調入單位根據“固定資產轉移單”審核無誤后入賬和轉移實物。調出、調入單位列賬月份應當一致,同時調增、調減固定資產卡片、清冊以及使用地點。
3.財務部門、使用部門要相互密切配合,及時辦理固定資產調撥的有關審批和賬務處理手續(xù),對不符合規(guī)定或手續(xù)不完備的調撥事項,集團有關部門應不予受理;在固定資產調撥中,有關備品、附件以及技術資料檔案應隨資產調撥,不得截留,以保證固定資產完整無缺。
第25條 固定資產報廢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報廢條件,經專業(yè)部門的技術鑒定后,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填制《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見附件3),送交行政管理中心、財務管理中心初審后,上交財務總監(jiān)、行政副總審批,再報集團總裁或董事會審批。
1.固定資產的報廢審批權限:
使用期滿、折舊已提足的固定資產正常報廢,單位原值在5萬元(含)以下的,報集團總裁審批;單位原值在5萬元以上的,報董事長審批。
固定資產非正常報廢,減值損失在5萬元(含)以下的,報集團總裁審批;減值損失在5萬元以上的,報董事長審批。
2.固定資產的報廢程序。報廢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報廢條件,由工程管理中心或行政管理中心組織鑒定小組或相關專業(yè)人員認真進行技術鑒定,填制《固定資產報廢清單》(見附件4)交由財務部門上報審批。經批準后由工程管理中心或行政管理中心進行清理,會同財務管理中心填報固定資產清理報告,同時進行賬務處理,相關部門均應注銷該項固定資產卡片。
3.對于已提滿折舊但仍可繼續(xù)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繼續(xù)使用,不得擅自進行報廢,待其物理壽命或技術壽命到期后,經批準后方可進行報廢。
第26條 固定資產發(fā)生的盤盈、盤虧,應由行政管理中心填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毀損)報告單,按規(guī)定程序經集團總裁審查后,由財務管理中心報當地稅務部門審批后進行賬務處理,保證賬、卡相符;同時調整固定資產清冊,保證卡、物相符。
第五章? 固定資產折舊及方法
第27條 集團的固定資產采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
年折舊率=(1-凈殘值率(3%))/預計使用年限*100%
第28條 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企業(yè)管理中心、財務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組織會議初定,報集團高層經營班子會議審批。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等,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需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準,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第29條 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調整固定資產價值的,應當根據調整后價值,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和凈殘值,按所選用的折舊方法計提折舊。
第30條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當采用與自有應計折舊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將會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內計提折舊;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能夠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
第31條 除以下情況外,集團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xù)使用的固定資產;
2.按照規(guī)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第32條 集團一般應按月提取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不管能否繼續(xù)使用,均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
提取固定資產折舊,應按月編制《固定資產折舊計算表》(見附件5),正確計提,不準多提、少提或漏提,保證及時足額提取各項折舊。
第六章? 固定資產修理
第33條 固定資產修理實行預算控制,根據各種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由各使用部門提出固定資產修理計劃,以及修理費用預算,報行政管理中心審核批準,作為修理固定資產的依據。重大的、突發(fā)的固定資產修理按照預算管理原則實行例外審批制度。
第34條 施工生產用固定資產需要修理時,由使用部門制定修理間隔期、修理質量標準、費用定額等,交由工程管理中心統(tǒng)一組織實施。
第35條 發(fā)生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計入有關成本和費用。修理費用發(fā)生不均衡、數額較大的,可以采用待攤或者預提的辦法。采用預提辦法的,實際發(fā)生的修理支出沖減預提費用,年末實際支出大于預提費用的差額,計入有關成本和費用;小于預提費用的差額沖減有關成本和費用。
第七章? 固定資產記錄
第36條 固定資產記錄必須及時、正確、全面地反映固定資產的現(xiàn)狀及增減變動情況,對固定資產增加、減少、使用、保管進行嚴格監(jiān)督。
第37條 集團所有固定資產均應設置“固定資產卡片”,登記各個資產的詳細項目。財務管理中心負責固定資產賬面記錄、卡片記錄,保證賬、卡相符;使用部門負責保管卡片,保證卡、物相符。
各種設備以每一臺、部、架、套等為單位登記一卡;房屋及建筑物以每棟、每座、每套為單位登記一卡。固定資產卡片可設置附卡,固定資產某些可獨立存在的組成部分在附卡中進行記錄。
在固定資產卡片上要及時記錄固定資產的變動情況。
第38條 固定資產記錄應按照下列規(guī)定進行登記:
1.財務管理中心設置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進行總額和分類核算,并設《固定資產登記簿》,按使用單位反映每一類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年度匯編《固定資產清冊》,綜合反映年度固定資產狀況。
2.行政管理中心設置固定資產實物賬和固定資產卡片,按單項設備以臺、部、輛、組、套為單位,一物一卡,詳細登記資產的各個項目。
3.為便于管理、核對、查找,使用部門應制作固定資產卡片,并將其固定于固定資產醒目處。
第39條 財務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使用部門必須定期核對固定資產相關記錄,每年至少核對一次,保證賬、卡、實相符。
第八章? 固定資產清查
第40條 集團應于年度終了前組織行政管理中心、財務管理中心及使用部門相關人員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保證卡實相符、賬卡相符、賬賬相符。
第41條 盤盈的固定資產,經集團總裁批準后計入當期營業(yè)外收入;盤虧或毀損的固定資產,在減去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當期營業(yè)外支出。
如盤盈、盤虧或毀損的固定資產,在期末結賬前尚未經批準的,在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時應按上述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做出說明;如果其后批準處理的金額與已處理的金額不一致,應按其差額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
第九章? 固定資產分析與考核
第42條 財務管理中心根據本辦法,對各項固定資產管理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分析和考核,分析固定資產的分布、構成、增減變動和固定資產折舊提取等情況,以合理使用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果。
第43條 固定資產管理考核的主要內容:
1.使用部門和個人是否能夠真正按照本制度的規(guī)定進行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具體包括:
①對固定資產及其變動情況及時、準確、有效的進行記錄,保證賬、卡、物相符。
②做好固定資產的使用、維護和保管工作,確保固定資產處于良好狀態(tài)。
③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程序,辦理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報廢、毀損、出售、調撥、調整、停閉、拆除、出租等工作。
2.按照“誰使用、誰保管、誰維護”原則,對固定資產責任到人制度進行考核,將固定資產責任具體落實到每個人身上。
第44條 固定資產考核的獎懲:
1.行政管理中心將在每年年末組織企業(yè)管理中心、財務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對各使用部門固定資產管理狀況及使用效益進行分析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在全公司進行通報;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成績顯著的部門和相關人員將給予表揚和獎勵;對責任不清、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資產毀損的部門及其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并進行經濟處罰。
2.對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擅離職守、玩忽職守或其他個人原因給集團固定資產帶來損失的,責令使用責任人進行賠償。
第45條 行政管理中心、財務管理中心應經常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分析與考核,促進固定資產的管理使用,提高使用效果。
第十章? 附則
第46條 本辦法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負責起草、修訂、監(jiān)督執(zhí)行及解釋;企業(yè)管理中心、財務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參與制度會審與執(zhí)行檢查。
第47條 本辦法經集團高層經營班子會議審議通過,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48條 附件:(1)固定資產調撥通知單;(2)固定資產轉移單;(3)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4)固定資產報廢清單;(5)固定資產折舊計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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