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質量手冊》、《程序文件》進行控制,確保在質量體系運行中的各個場所使用的文件是有效版本。
2、管理要求
2.1《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的發(fā)放由辦公室負責。
2.2《質量手冊》、《程序文件》分"受控"和"非受控"兩種,發(fā)放前必須登記造冊、編號、標識。
2.3《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發(fā)放必須有簽字手續(xù)并在封面上作好標記,確保持有者得到最有效版本。
2.4受控版本的發(fā)放對象是:中層及以上干部;與質量有直接關系的技術、管理部門負責人和認證機構(第三方〉。
2.5非受控版本視需要可提供給顧客、經(jīng)管理者代表批準的外單位。
2.6受控版本由質檢科簽發(fā),管理者代表批準,使用人簽字后使用。
2.7向顧客提供的非受授版本由銷售公司向質檢科提出書面申請,經(jīng)管理者代表批準后簽發(fā)。
2.8《質量手冊》、《程序文件》持有者由于工作變動,不符合持有規(guī)寇的,應主動退還辦公室及時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