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對供方進行評定,選擇確定合格的供方,保證供方具有滿足本公司產品質量要求的能力。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向本公司提供產品(原材料、外購外協(xié)件、生產服務)的評價和選擇。
3、工作職責
3.1物控部是合格供方評定的責任部門,負責進貨產品(原材料、外購外協(xié)件)及提供生產服務的供方的評定和選擇。
3.2業(yè)務部、品管部 、生產部、研發(fā)部參加對供方的評定和選擇。
3.3總經理負責審批《合格供方名單》。
3.4管理者代表負責對該程序的執(zhí)行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工作程序
4.1按本公司實際需要,對供方的評價和選擇應根據進貨產品的重要性分類,并采用不同的方式對供方進行評定。
4.2供方的評價和選擇準則
4.2.1本公司規(guī)定,只有滿足下列條款的全部規(guī)定要求時,方可成為公司的合格供方:
(a) 具有較可靠的技術工藝水平、生產裝備能力、檢測手段和質量改進能力;
(b) 具有穩(wěn)定提供合格產品和優(yōu)良服務的能力;
(c) 具有良好的商品質量和商業(yè)信譽,無被政府機構及新聞媒體曝光的不良記錄。
(d) 提供外包過程的外包供方,除應滿足上述a—c款規(guī)之外,還應符合《委外加工管理辦法》要求。
4.2.2對供方評價方式:本公司制訂《采購分類表》,并依據采購產品的重要性,對不同的供貨單位和外協(xié)單位采取不同的評價方式:
(a) 對重要產品的供貨單位和外協(xié)單位采用對其質量保證能力進行調查和供貨實物質量抽樣檢驗或驗證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b) 對一般產品的供貨單位和外協(xié)單位采用到貨驗證或樣品試用的方式進行。
4.2.3對供方的評價依據;
對供方的綜合實力及供貨質量的有關業(yè)績進行評價,必須滿足第4.2.1條規(guī)定的全部要求。
4.2.4評價步驟
(a) 由物控部負責對重要產品的供貨單位和外協(xié)加工單位進行質量保證能力調查。調查采用寄發(fā)《供應商調查/審核表》進行,必要時還應去現場核實,形成《供應商調查筆錄》。凡由中間商代理經銷的,必須由中間商提供同種產品生產廠家的質量保證能力證明文件。
(b) 在初步調查的基礎上,由物控部對供方進行初選并進行比較,對重要的進貨產品,還應簽訂相應的《技術協(xié)議書》。
(c)經初選后的供方,由采購部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進一步評價,并形成經分管領導批準的《供方評審表》,.經評定合格的供方,由物控部編制《合格供方名單》,經副總經理 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發(fā)放給有關職能部門和倉庫使用。
4.3對合格供方重新評價的準則:
4.3.1對合格供方進行重新評價的時機:
(a) 每年年初定期復審;
(b) 當本公司提出對供方的供貨產品品種、批量、質量技術要求等需求有重大變化時。
4.3.2對合格供方的日??刂疲ㄟ^對其到貨按適用的質量標準進行檢驗和試驗或驗證來進行控制。檢驗或驗證結果應記入《供應商檔案表》,作為其進行定期重新復審評價的重要依據之一。
如發(fā)現有質量問題,應填寫《質量問題報告及解決通知》,由采購課負責反饋給供方,并及時處理。(見HS-01-QM-004《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3.3對合格供方的定期重新評價,由物控部每年年初對其進行一次綜合評定。評定的內容包括:產品質量、服務、價格、交貨期和信息反饋的處理情況等,評定結果應填寫入《( )月份供應商評審表》作為對其進行復審的重要依據之一。
4.3.4由物控部負責每年年初對合格供方進行復審,復審后對供貨和服務質量好的可保留其合格供方資格,對供貨質量問題反饋后糾正措施不力,質量改進效果不明顯或質量保證能力不足的,應取消其供方資格,復審后重新編制《合格供方名單》。
4.3.5當本公司對原合格供方的供貨產品發(fā)生重大變化時,物控部應依據供貨產品的重要性,參照4.2.1條的評價內容對其進行重新評價。
4.4本程序有關的文件、資料和記錄由生技部負責妥善保存。
5、相關/支持性文件
5.1《各種原物料及半成品檢驗規(guī)范》
5.2《進料檢驗指導書》;
6、記錄
《供方質量保證能力調查筆錄》;《( )月份供應商評審表》; 《供方評審表》;《供應商檔案表》《供應商調查/審核表》
《合格供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