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班前預備
1.1.1上班前8小時內(nèi)不準飲酒,保證睡眠,精神飽滿,不準帶病作業(yè)。
1.1.2有事外出或不能上班時,要提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xù),無特殊情況不采取電話或托人傳話請假。
1.1.3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班前會。
1.1.4做好班前簽字或點到。
1.2著裝
1.2.1員工在作業(yè)現(xiàn)場必須穿戴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保證整潔、無破損。
1.2.2員工在作業(yè)現(xiàn)場必須使用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具,保證用具的完好。
1.2.3隨身攜帶上崗證。
1.3作業(yè)標準
1.3.1無駕駛證和準駕證的人員不準駕駛礦內(nèi)機動車輛。
1.3.2不準駕駛不完好的車輛進入作業(yè)現(xiàn)場。
1.3.3不準超員乘座、人貨混裝。
1.3.4乘車時不準將身體或攜帶的物料伸出車外。
1.3.5不準在車輛尚未站穩(wěn)時,上車或在車上站立。
1.3.6不準在車內(nèi)躺臥、打鬧。
1.3.7沒有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不準拉運超長、超寬、超高的物件。
1.3.8氧氣、乙炔不準同車裝運,運送時必須采取可靠的固定和防震措施。
1.3.9不準在禁止煙火區(qū)域使用明火。
1.3.10不準超速行駛,行車路線不準隨意停車占道。
1.3.11采場內(nèi)會車時必須減速行駛,夜間會車時必須變換燈光。
1.3.12不準在道路下坡處停放車輛。
1.3.13不準碰觸運行中的機械設備。
1.3.14不準隨意拆除設備設施的安全防護裝置。
1.3.15不準進入已設置柵欄和掛有“禁止入內(nèi)”警示牌的區(qū)域。
1.3.16必須在指定的地點進行現(xiàn)場交接班。
1.3.17不準在上班時間睡覺、干私活,不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1.3.18不準在上班時間打架、斗毆,消極怠工。
1.3.19不準設備帶病運行,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設備。
1.3.20不準帶電檢修。
1.3.21不準私自接電、用電,強行送電。
1.3.22不準隨意調(diào)整各種電氣設備保護整定值。
1.3.23不準私自拆除、短接設備保護。
1.3.24不準約時停送電,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
1.3.25嚴禁用水沖洗電氣設備。
1.3.26不準使用不完好的工器具。
1.3.27檢查設備時,不準漏檢、假檢。
1.3.28不準違章指揮,強令員工冒險作業(yè)。
1.3.29管理人員不準辱罵員工,徇私枉法。
1.3.30發(fā)現(xiàn)隱患不準隱瞞不報,必須及時匯報并采取措施。
1.3.31遇有違章指揮或強制未培訓、無證員工上崗,必須拒絕,并隨時向安全監(jiān)管部門舉報。
1.3.32發(fā)生火災時,必須積極避災,進行自救、互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