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生產正常進行,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家庭幸福,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本制度。
一、 全廠員工必須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任何人不得違反。
二、 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在工廠內打鬧、追逐、大聲喧嘩,非工作需要不得隨便到其他部門走動、聊天,不準帶小孩進入廠區(qū)。
三、 必須按規(guī)定穿著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車間內嚴禁吸煙。
四、 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車在石內行駛車速成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五、 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 在各工位應配備有充足的滅火器材,并加強維護保養(yǎng)使之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所有的員工應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七、 工作燈應采用低壓(36V)以下安全燈,工作燈不得冒雨或拖過水地使用,并經常檢查導線、插座是否良好。
八、 手濕時不得搬動電力開關或插電源插座。電源線路、保險絲應按規(guī)定安裝,不得用銅線、鐵線代替。
九、 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高呼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十、 作業(yè)結束后,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并將設備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清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