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自覺執(zhí)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安全生產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杜絕“三違”行為和傷亡事故的發(fā)生,確保職工的安全和健康,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99)標準制定以下考核辦法。
一、安全管理目標(考核目標)
1、單位工程從開工到竣工的整個過程,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火災事故及重大違章指揮行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管理分解到人,落實到崗。
2、年工傷頻率<=12‰ 。
3、安全防護用品合格率 >=95% 。
4、隱患整改率 >90% ,重大事故隱患立即整改。
5、在分公司月度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中匯總評分率>=80% 。
6、確保公司、市(縣)級安全檢查達標,力爭優(yōu)良。
7、確保在市建委綜合考評檢查中達到合格,爭創(chuàng)“泉州市文明示范工地”。
二、考核內容及所得分值
1、機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部、全面履行。(20%)
2、目標管理明確到人,落實到崗。(10%)
3、安全措施落實到位,效果好。(15%)
4、有制定安全檢查制度且有記錄,不違章指揮,及時糾正違章作業(yè)。(15%)
5、及時對所管轄的班組、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10%)
6、安全教育制度完善,效果明顯。(15%)
7、安全內業(yè)資料齊全。(15%)
三、考核辦法
1、優(yōu)良 >=80% ; 80% > 合格 >= 70% ; 70%> 合格。
2、結合分公司月度檢查對每個施工管理人員進行定量考核,并填寫考核表,存入內業(yè)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