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時間規(guī)定:每月10、20和月末一天為安全質量檢查日,其中:月末一天要結合工程驗收進行,更應當從來從細進行。
2、參加檢查人員:礦長或安全副礦長主持,礦委會全體成員;調度主任;安監(jiān)科;工程師;機電科;帶班長;瓦檢員;各隊隊長、監(jiān)理單位、設計單位參加檢查。
3、檢查內容:礦建、土建、安裝和工作生活各個系統(tǒng)、各個環(huán)節(jié);并以防瓦斯、防煤塵、防跑車為“重中之重”。真正做到三個百分之百(該參加的百分之百參加;該檢查的部位百分之百檢查到;查到的問題百分之百“四定”;整改任務百分之百完成)。
4、檢查安全質量必須依據三大規(guī)程和質量標準及有關安全質量制度、規(guī)定進行嚴格檢查。
5、每次檢查出的問題和事故隱患要現(xiàn)場落實解決和排除。對解決不了的問題,要在匯報會上提出,并定時間、定人員、定任務、限期解決,對影響安全的重大隱患要委派領導專門解決。
6、每月三次安全質量大檢查,要求有明確檢查結果,以數據反映出存在的問題,不得走馬觀花,文過飾非。
7、每月三次檢查必須進行,礦長或安全副礦長沒有組織者,給予經濟處罰;應參加人員無故不參加時,按曠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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