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使地測部門領導及時掌握現(xiàn)場工作情況,有效指導工作,特制定現(xiàn)場管理人員匯報制度。鉆探現(xiàn)場管理技術人員必須于開工前和完工后及時向部門值人員匯報,如遇特殊情況隨軍時匯報。
2、 地質、水文、測量技術人員上井后要及時匯報工作面的地測情況。
3、匯報內容:鉆探開工前,現(xiàn)場管理技術人員或班長需向部門匯報現(xiàn)場作業(yè)環(huán)境、設備運行、材料以及在安全方面有無問題等情況;完工需向部門值班人員匯本班工作進度、質量、安全情況和下班需要平衡解決的問題;地測技術人員要在上井后及時填寫工作面情況及現(xiàn)場地測問題處理意見。
4、對無故不堅持匯報制度的管理技術人員,要進行教育或經濟處罰。
5、地測部門要設立匯報紙本,并由專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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