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管理制度規(guī)定了宜陽縣趙堡鎮(zhèn)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各施工單位分包管理職責、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等。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宜陽縣趙堡鎮(zhèn)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制度的引用而成為本制度的條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制度。
洛陽華美電力有限公司宜陽光伏項目部相關管理制度。
3 術語定義及縮寫語
施工分包,是指建筑業(yè)企業(yè)將所承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的專業(yè)工程或勞務作業(yè)發(fā)包給其他建筑業(yè)企業(yè)完成的活動。
勞務分包指計件或者計時的方式把工程的勞務分包給勞務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支付勞務報酬。也就是:甲施工單位承攬工程后,自己買材料,然后另外請乙勞務單位負責找工人進行施工,但還是由甲單位組織施工管理。
4 職責
4.1 總包單位重點對分包單位資質、人員資質、設備資質進行審查。對分包單位進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4.2 監(jiān)理單位重點對分包工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規(guī)要求、合同要求進行審查。
5 管理內容和方法
5.1 對分包單位的審查
5.1.1 凡進入宜陽縣趙堡鎮(zhèn)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施工的所有分包單位,必須由總包單位將有關資料報監(jiān)理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備案。資質審查的主要資料:
5.1.1.1 營業(yè)執(zhí)照: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fā)的經年審合格的有效原件,經營范圍與承包的工程相符。
5.1.1.2 資質證書:經建筑工程管理部門年審合格的原件。
5.1.1.3 法人授權委托書(如不具備法人資格則應有法人授權委托書)
5.1.1.4 安全生產許可證:由政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省級或地市級建管局頒發(fā)的安全達標書,可作為代用件)。
5.1.1.5 稅務登記證
5.1.1.6 企業(yè)代碼證(根據(jù)代碼編號可在網上進行查詢核實)
凡符合以上條件的,安全資質審查的結論為合格,才能與總包單位簽定承包合同。
5.1.2 安全、文明施工能力審查
凡已經簽定承包合同的分包單位在施工前必須經總包單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部門對其安全、文明施工能力進行審查,審查內容為:
5.1.2.1 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工程負責人、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安全員和施工人員等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滿足工程需要,技術人員必須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安全員必須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范圍為20~45歲,其他人員年齡在18~55歲。
5.1.2.2 安全員及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
5.1.2.3 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的配備,必須滿足生產安全的需要,并提供清單(包括設備、設施的合格證和使用證等)。
5.1.2.4 所分包的施工項目與經營范圍相符。
5.1.2.5 安全保證措施:有確保杜絕人身傷亡事故的措施。
5.1.2.6 全體人員進行了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
5.1.2.7 全體人員經醫(yī)務部門進行健康檢查,符合電建施工要求,并提交健康體檢表。
5.1.2.8 所有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人員,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辦理安全施工上崗證。
凡全部符合以上條件的,安全審查為合格,可參與本工程的施工;若有一條不合格,安全審查為不合格,不準參與施工。
5.1.3 對分包單位年度安全評審
5.1.3.1 工程承包單位安監(jiān)部門負責對分包單位合同履行情況或年度安全進行評審,檢查分包單位在施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況是否符合規(guī)定,對于不合格的不允許參加下一個工程項目或第二年度的施工。
5.1.4 凡使用分包單位的總包單位,必須制定對分包單位的年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計劃,加強對分包單位安全、文明施工的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
5.1.5 嚴禁使用未經安全資質、施工能力或審查不合格的隊伍。
5.2 對分包單位的日常管理
5.2.1 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或施工協(xié)議需經總包單位安監(jiān)部門審查,必須明確分包單位應履行的安全、文明施工職責、交納的安全保證金以及遵守總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guī)章制度等內容,并由分包(協(xié)作)單位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人簽字后方可生效。
5.2.2 安全生產責任:每個分包單位施工前必須同總包單位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偘鼏挝话脖O(jiān)部門根據(jù)責任狀的內容對分包單位定期進行考核。
5.2.3 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5.2.3.1 分包單位在施工前必須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報總包單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部門審批及備查;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并完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對違反規(guī)定施工者,下發(fā)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頓,情節(jié)嚴重的清退出場。
5.2.3.2 在施工前必須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由本人在交底記錄表上簽字,嚴禁他人代簽。參加施工的人員須熟悉施工方法和施工中存在的危險因素及預防措施。經檢查發(fā)現(xiàn)有不知措施內容者,應到安全管理部門重新學習措施,有三人以上將追就安全員和施工隊長的責任。
5.2.3.3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或安全作業(yè),規(guī)定的安全監(jiān)護人必須在現(xiàn)場,并熟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明確監(jiān)護責任。如監(jiān)護人不在施工現(xiàn)場視為嚴重違章,并追究安全員責任;監(jiān)護人不了解監(jiān)護內容,停工學習(學習期間由安全員代理監(jiān)護工作)。
5.2.3.4 施工人員嚴禁挪動或不經批準拆除安全設施,確保安全設施的完善可靠。
5.2.3.5 施工中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保證現(xiàn)場整潔。
5.3 對分包單位的安全考核
5.3.1 分包單位負責人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活動,組織施工人員學習安全文件及工地安全管理制度和應遵守的安全紀律等。
5.3.2 分包單位安全員應填寫安全活動記錄表,且有本單位安全負責人簽字。
5.3.3 分包單位必須認真開展班前五分鐘活動,并做到有記錄、有簽字、有執(zhí)行結果,并將記錄表定期交總包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檢查。
5.4 民工的管理
5.4.1 因工程需要引進民工,分包單位必須提前到總包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辦理使用民工申請手續(xù),申請中必須明確界定使用民工的施工項目、人數(shù)以及使用的起始時間。
5.4.2 招用民工的年齡在18?0周歲,身體健康,無殘疾。組織三級教育培訓后辦理臨時上崗證。
5.4.3 分包單位負責對民工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及安全交底,進行日常安全管理,嚴禁以“包”代管或以“罰”代管。
5.4.4 工作前,總包單位安全管理部門對分包單位招用的臨時民工進行逐個檢查,檢查其持證上崗情況。
5.4.5 參加臨時突擊性施工的民工必須經過安全技術交底,并在安全交底表上簽字。
6 檢查與考核
6.1 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由湖南中天工程監(jiān)理有限公司宜陽縣趙堡鎮(zhèn)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監(jiān)理部負責檢查。
6.2 檢查發(fā)現(xiàn)不符合的按《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與獎勵細則》、《合同文件》、《綜合考核辦法》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