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協(xié)助法定代表人(院長)做好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支持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開展工作;
㈡ 組織干部學習安全生產法規(guī)、標準及有關文件,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保證安全生產的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
㈢ 協(xié)助法定代表人(院長)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
㈣ 主持編制、審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㈤ 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生產檢查,對重大隱患,組織有關人員到現(xiàn)場確定解決,或按規(guī)定權限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在上報的同時,應制定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㈥ 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組織實施,定期檢查執(zhí)行情況,負責推廣安全先進經驗;
㈦ 發(fā)生重傷及死亡事故后,應迅速察看現(xiàn)場,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同時主持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