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負責人的領導下,協助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協助負責人制定、審查、修訂本隊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并督促全體員工嚴格執(zhí)行。
2.經常向員工宣講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和安全技術知識的考試,積極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主動提出有利于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3.協助負責人組織安全檢查,針對查出的問題,提出有效的解決措施,并按時實施。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對于違章作業(yè)及時進行制止,遇到不聽勸阻者,有權先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告負責人。
4.參加事故調查,并對事故發(fā)生的原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建議,寫出事故書面報告,并及時上報安全管理部門。
5.督促檢查職工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積極想辦法協助負責人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做好防塵、防毒、防職業(yè)病工作。
6.因工作失職或對違章行為不予制止,而導致事故發(fā)生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