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zhí)行《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法令、法規(guī)、標準和規(guī)范,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具體負責落實集團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對本項目部職業(yè)健康安全生產負管理責任。
(2)參加審核本項目部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并監(jiān)督實施。
(3)參與制訂項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標,認真進行日常管理,做好項目經理的助手。
(4)具體負責工程項目的文明施工管理,督促抓好工地、食堂、宿舍和廁所的衛(wèi)生管理工作。
(5)組織開展對職工安全意識的宣傳教育,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提供安全技術咨詢。
(6)負責對新入廠員工、施工人員的二級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種培
訓、取、換證工作,并辦理簽認手續(xù)、建立檔案;做好節(jié)假日的安全教育和各工種換崗教育,并記錄在案。
(7)協助和監(jiān)督工程技術人員做好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8)認真巡回檢查施工現場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檢查勞動防護用品和防護產品的質量,及時向項目經理反饋信息。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處理施工現場隱患,簽發(fā)限時整改通知單,督促落實整改,并予復查驗收。
(9)有權制止違章作業(yè)或危及人身安全的作業(yè)行為,有權抵制和越級上報違章指揮。
(10)組織做好項目部相關部門人員《安全目標責任書》的簽訂、考核工作。
(11)參加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匯報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環(huán)境管理工作情況,提出工作建議;積極參加上級公司的安全生產活動和各類培訓。
(12)參加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評審及培訓、學習工作,參與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并負責事故統(tǒng)計及上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