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工人在施工過程中所提供的安全操作場所,各類腳手架必須按操作規(guī)程和技術規(guī)范進行搭設,并加強對腳手架的管理,特制定制度:
一、腳手架的基礎夯實填平驗收制度
1.腳手架承壓部位的回填土必須夯實,寬度為2m以上,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2.整體腳手架基礎必須澆砼,立桿埋深300n或在立桿下置墊塊,并綁掃地桿;
3.對于高層腳手架的基礎回填夯實,做好排水措施,立桿下置墊50×200mm統(tǒng)長木板或統(tǒng)長槽鋼;
4.腳手架基礎完必須由項目負責組織驗收,合格方可施工。
二、搭設過程中的分段驗收
1.腳手架由架子工嚴格按規(guī)程要求搭設;
2.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方案中要嚴密的施工方法和工序搭接要求;
3.整體落地式腳手架,每搭設一定的高度,由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按規(guī)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進行認真嚴格檢查,驗收合格后,方能掛牌使用;
4.對于特殊腳手架(挑架、爬架)等,每挑一次或爬升一次架子,由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認真檢查,驗收合格后,方能掛牌使用。
三、裝飾階段重新驗收制度
1.在裝飾前,由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2.對于裝飾時的架子著重檢查部位有:整體外觀是否穩(wěn)固、變形、各種桿件搭接是否牢固,與墻連結點是否有效、牢固,各類的防護設施是否齊全有效等;
3.裝飾階段腳手架必須經(jīng)項目部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能掛牌使用;
4.裝飾階段在外墻施工時,必須做到每周一次檢查、驗收記錄。
四、重點部位(電梯井、采光井)的腳手架驗收制度
1.重點部位的腳手架必須按規(guī)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搭設;
2.搭設后,必須由項目部組織人員驗收合格,方能掛牌使用。
五、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交接管理制度
1.對于同一腳手架由多個施工單位共同使用時,總承包方必須明確腳手架的管理單位;
2.結構結束移交裝飾單位時,總承包方應組織相關人員履行交接驗收手續(xù),同時再次明確監(jiān)護單位和監(jiān)護人;
3.對監(jiān)護單位和監(jiān)護人必須掛牌公告。
六、腳手架拆除過程中的監(jiān)督管理方法
1.腳手架的任何部件嚴禁隨意拆除;
2.因施工明確需拆除的,必須由作業(yè)班組長向工地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的申請書;
3.經(jīng)項目部確認批準,并采取加固補救措施后,方可實施;
4.腳手架拆除禁止無證人員登高作業(yè),作業(yè)區(qū)域應設立警戒區(qū)和其他預防措施,并派專人監(jiān)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