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險化學品庫應將貯存物品按其危險性進行分類和并按品名編號,并根據(jù)其特性分別貯存在相應的庫房內(nèi)。
◇ 化學危險品應采用分類、分間,分堆貯存,嚴禁將自身能形成爆炸性的物質,以及相互接觸或混合后能引起爆炸或燃燒的物質和滅火方法不同的物質同庫貯存。
◇ 有毒物品的貯存應做到“五雙制”,即雙把鎖、雙人取、雙人用、雙本帳、雙人管。
◇ 每種物品應注明物品的名稱、數(shù)量、特性及撲救方法。
◇ 甲、乙類物品庫房不應設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庫房內(nèi)排水設施符合要求。
◇ 庫房門應向外開,庫房內(nèi)應干凈整潔無雜物。
◇ 庫容量不準超儲,一般以不超過三個月的使用量為宜。
◇ 庫房消防器材及防火警示、指示標志應漆色醒目、完好。
◇ 防火間距應滿足要求,耐火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相鄰庫房應有防火墻隔開。
◇ 消防設施應布局合理,消防通道暢通。
◇ 庫房通風應以自然通風為主,機械通風為輔,保持通風良好。
◇ 庫房應有防陽光直射庫內(nèi)的隔熱、降溫等措施。
◇ 庫房電氣設施應根據(jù)貯存危險物品的種類分級分區(qū),安裝相應等級的防爆型電氣設施,安裝線路、開關、電器等應與之匹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