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操作人員應從專用梯上、下操作室,合前應先把控制器轉到零位,操作內應墊木板或膠皮絕緣板。
2、起重機必須處于著正常良好的狀態(tài),制動機構,聲光信號,連鎖機構靈敏、可靠,開動前必須鳴笛示意。
3、開車前檢查軌道上、地面和運行范圍內應無人或障礙物。起吊前應檢查起吊高度和行走開關應靈敏,并先進行空運轉,然后試吊,離地面100-150mm如發(fā)現捆扎不正確時,應重新進行捆扎。
4、開車時,操作人員的手不準離開控制器,運行中突然發(fā)生故障時,應采取措施將重物安全降落,然后切斷電源,進行修理,嚴禁在運行中進行檢修保養(yǎng)。
5、起重機各項限位開關及其他安全裝置,除檢修外不準擅自拆除,以上安全裝置如有故障,應修復后才能開車,不準用限位開關停車。
6、工作終止時,要把起重機停在停機線上,把吊鉤上升到位,切斷電源,吊鉤上不得掛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