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村鎮(zhèn)學校(園)安全衛(wèi)生工作手冊
一、組織機構
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責任制度,嚴格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事故追究制度。學校(園)校長為主要責任人,分管校(園)長(分部、各園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教務處、德育處、總務處及教研組、年級組、班級和食堂、學生宿舍、功能用室、保衛(wèi)等負責人為具體責任人。
1、學校(園)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或園長
副組長:分管副校長或副園長
成員:教務主任、政教(德育)主任、總務主任,中心園各責任片負責人,各分部負責人,各規(guī)范園園長,各辦園人。
2、學校(園)各項安全工作小組
(1)安全保衛(wèi)工作小組
組長:分管(總務后勤)副校長或副園長
副組長:總務主任、政教主任或保衛(wèi)科長
成員:門衛(wèi)工作人員、其他值日值班人員
(2)宿舍管理工作小組
組長:分管(政教)副校(園)長
副組長:政教主任或德育(保教)主任
成員:宿舍管理人員、年級組長、班主任、舍長及其他值日值班人員
(3)消防工作小組
組長:分管副校長或副園長
副組長:政教主任或中心園總務主任
成員:教研組長、班主任、宿舍管理員、功能用室管理員及相關人員
(4)飲食衛(wèi)生工作小組
組長:分管副校長或副園長
副組長:總務主任或政教主任
成員:相關管理人員,食堂、小賣部承包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
(5)交通安全(校車管理)工作小組
組長:分管副校長或副園長
副組長:政教或德育主任、中心園總務主任
成員:年級組長、班主任、門衛(wèi)、保衛(wèi)、包路隊、包路口人員、部分家長
(6)教學活動安全工作小組
組長:分管(教學)副校長或副園長
副組長:教務(保教)主任
成員:教研組長、實驗室管理人員、實驗教師、體育及其他相關任課教師
(7)校舍安全工作小組
組長:分管安全副校長或副園長
副組長:總務主任
成員:總務處工作人員、校舍管理員、年級組長、班主任及其他相關人員
3.安全工作網絡機構。學校(園)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實行目標管理,確定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和部門,具體實施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主責人(校長或園長)→直接責任人( 分管副校長或副園長,分部各園負責人)→具體責任人:安全小組責任人→具體工作人員:小賣部、食堂承包人員,包路口、包路段人員,包重點安全隱患地點人員,安全保衛(wèi)人員,功能用室管理人員,宿舍管理人員及各班班主任等。
二、崗位目標
(一)學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總目標
(1)使學生(幼兒)初步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了解在學校(園)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常識,掌握在緊急狀態(tài)下避險和自救的簡便方法,熟記常用的報警、援助電話,具備初步的分辨安全與危險的能力。
(2)教職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觀念,自覺遵守國家頒布的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掌握組織各類大型活動的安全知識、審批程序及處置突發(fā)事故的方法,具備分辨安全與危險的判斷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掌握識別學生心理疾病和正確處置方法;認真履行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職責,學會運用法律保護學生和自己的合法權益。
(3)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絕各類安全責任事故的發(fā)生。
(二)主責人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目標
校長(園長)是學校(園)行政負責人,對學校(園)工作負全面責任,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職責如下: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觀念,將安全工作提到重要工作日程,掌握和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類安全法律、法規(guī)。
(2)全面負責領導學校(園)安全工作,分配安全工作任務,制定安全工作計劃,總結安全工作。
(3)組織全體師生學習、貫徹、執(zhí)行上級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對全體師生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4)參加上級要求參加的有關安全工作會議及學習培訓,定期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布署安全工作。
(5)定期(每周)檢查學校安全工作,及時了解安全情況,熟悉組織學校(園)各類大型活動安全措施和審批權限,并就安全工作中的問題給予指示。
(6)做好安全方面緊急情況下的總指揮工作。
(7)協(xié)調安全工作,團結帶領全體師生,做好安全工作。
(8)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增加安全系數。
(三)直接責任人